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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 32 总第 721   2008年9月9日  星期二 站内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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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宫不得开展营利性经营活动 
  www.changjiangtimes.com·  2008-9-8 7:40:00·来源 : 长江商报

  我省启动青少年活动场所专项检查 

  本报讯(记者 王荣海)孩子周末游玩的好去处青少年宫,不得出租或挪作他用。昨日,记者从团省委获悉,我省启动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专项检查,要求青少年活动场所要坚持公益性质,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 
  本次专项检查将分三个阶段,包括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自查,各市、州级团委普查以及抽查,主要是检查全省各团属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安全运转情况。整个检查在九月下旬完成。 
  团省委要求,青少年活动场所要坚持公益性质,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治理,坚决取缔有违规、违纪现象的网吧、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茶座、咖啡厅等经营项目;对于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活动,必须派专人参与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教学用房不得出租或挪作他用,已经改变用途的,应尽快予以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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