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孪生姐姐捂死精神病妹妹一案日前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检察机关的抗诉,维持彭州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最终,被告人廖婷婷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害人廖娟娟2001年患器质性精神障碍,在发病时有打人、毁物等症状,其家人也多次受伤。为控制其发病时的行为,家人用铁链将其固定在床上。因多年治疗未愈,家庭为此花光了积蓄,其孪生姐姐廖婷婷为帮助母亲照顾廖娟娟的生活也被迫休学,曾为此服药自杀。
成都市中院认为,廖婷婷因特殊的起因和动机而对家庭成员实施犯罪,与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故意杀人犯罪有着明显的区别;廖婷婷犯罪时患抑郁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低,仅具备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廖婷婷犯罪后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综合以上量刑情节,原审法院决定对其减轻处罚符合我国法律规定,故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