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远大制药积极回应本报报道
本报讯(记者 邹茂林)武汉远大制药和久安药业因参与“临床促销”被河南省卫生厅列为黑名单(详见本报7月3日报道),引起有关企业高度重视。昨日,武汉远大制药相关负责人致电本报,称此次违规“临床促销”只是河南省总经销二级分销商的个人行为,且该二级分销商已被取消代理资格。
“报道见报后,我们公司非常重视,派专人赴河南对此事进行详细调查。”武汉远大制药市场部经理沈芳玲称,现已查实,此次“临床促销”是河南二级分销商的个人行为,目前公司已取消了该二级分销商的代理权。
沈芳玲称,此次涉及的产品在河南实行区域代理销售模式,武汉远大制药并未在河南做终端推广工作,因此违规行为与远大制药无关。
“我们公司是成立于1939年的红色药企,绝不存在涉及商业贿赂的企业行为,也一直坚决反对商业贿赂。” 沈芳玲介绍,武汉远大制药目前是一家规范运作的中外合资企业,2006年就与武汉市药监局签订了《武汉市药品生产企业治理商业贿赂自律倡议书》,在企业内部建立了防范体系,并被评为“武汉市治理商业贿赂先进单位”。
截至昨日,报道中的另一涉及企业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依然保持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