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内6次得手 蟊贼获刑十年
本报讯(记者 蔡鹏飞 通讯员 晓理 实习生 戴娜)瞄准停在路边的豪华轿车,采用弹弓发射钢珠的方式,打破车窗后大肆行窃,7 天内6次得手。这名江西来汉行窃的男子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今年1 月22 日13 时许,被告人曾某在江岸区中山大道黎黄陂路口的一家服装店门口,持弹弓发射钢珠,将受害人邓某停放在此的汽车车窗射破,盗走车内装有人民币1300元、港币9000 元等财物的背包。此后,曾某一发不可收拾,他游窜在中山大道、沿江大道等地,一周内又有5 次得手,所盗财物包括现金、手提电脑、手机以及名烟名酒,价值人民币47846 元及港币9000 元。
1月30日,被告人曾某携带弹弓、钢珠在江岸区黄兴路口伺机作案时,被民警盘查后抓获。归案后,曾某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盗窃犯罪事实,并退出赃款及部分赃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曾某在被抓获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据此判处曾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