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指导线为垄断企业加薪?
山东省政府近日发布2008 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15%,并明确规定垄断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突破基准线。(7 月20 日新华网)
特别限制垄断企业工资,是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平分配的必要手段,是政府部门的应有之举。然而,仔细分析就可以发现,各地发布的工资指导线,表面上看是在限制垄断企业工资,实际上有替垄断企业“加薪”的嫌疑。
这是因为,尽管工资指导线对垄断企业之外的企业职工而言,没有多少实际意义,但却对垄断企业员工有实际意义,垄断企业就可以堂而皇之的按规定上限来为职工加薪了,而一般企业甚至连工资指导线的下限都达不到。
笔者担心的是,劳动保障部门允许垄断企业加薪15%,却对垄断企业最终加薪多少是一笔糊涂账。因为我们从未见到劳动保障部门公开过垄断企业执行工资指导线的真实情况。也就是说,政府公布工资指导线是一回事,垄断企业执行不执行又是另外一回事。
由此,笔者认为,近一两年不宜允许垄断企业职工工资大幅增长,即不准加薪。为防止垄断企业不遵守工资指导线的限制,应通过多种渠道加以监督。更重要的是,要防止限薪之后的福利暴涨。
冯海宁(北京 媒体从业者)
钓鱼台国宾馆被罚的标本意义
钓鱼台国宾馆4 次阻止东城法院法官和法警入内执行公务。18日,东城法院通过司法专邮向钓鱼台国宾馆开出10 万元的罚单。(7月20 日《京华时报》)
众所周知,钓鱼台国宾馆是个很特殊的地方,因为这是个专门接待来华访问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以及世界知名人士,并成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从事外事活动的重要场所。因为地方的特殊性,钓鱼台国宾馆在安全保卫措施上严密一些,是应该的。可是这次面对的却是法院,面对的是法院依据法律的程序(法官出示了工作证、协助履行通知和公函,并说明了案情)要求钓鱼台国宾馆协助执行。无论从法理上还是从情理上,钓鱼台国宾馆都应该积极配合才是。可是让我们瞠目结舌的是,钓鱼台国宾馆却让法官都退到警戒线后面;拽住法警的胳膊往外拉;拒绝转交留置送达协助通知书,并将通知书从窗口扔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钓鱼台国宾馆是个特殊的地方,同时也是个普通的地方,与别的宾馆没有本质的不同,更不具有法律上的特权。这种自以为是,这种拿法律不当回事的行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不过,让我们担心的是,这张罚单能否执行。因为权大于法的事情,我们已经屡见不鲜了,这回就看北京东城法院了,是否能够执行这张10 万元的罚单。
林卫萍(浙江温岭 教师)
汽车票实名制带来的启示
南京中央门长途汽车站实施进京汽车票实名制购买,实名制购票成人要带身份证,孩子要带户口本。如果乘客身份证上的姓名与车票上的不符,就要被遣送回来,回程的车费还得自掏腰包。(7 月20日《扬子晚报》)
南京在这次实名制售票中,运输部门不仅仅是“按证售票”,其后还有一套跟得上的监督机制,比如,票证不符的不但要被遣返,而且,回程的费用还得自己埋单。在严格的管理下,当然没人敢买“黄牛”的票,否则就亏大了。失去了市场,“黄牛”自然也就会无用武之地。困扰人们多年的票贩子职业,可能因实名制的实施而从历史的舞台上消失。
实名制要了“黄牛”的命,也给我们带来很多启示和思考,很多时候,我们并不是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而是对解决问题的办法持有很多疑虑,不是不愿意去尝试,就是顾虑重重推三阻四,从而让解决问题的办法得不到实施,效果自然也就无法得到检验,结果问题还是问题,顽疾还是顽疾。
池墨(江苏沭阳 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