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75岁以上困难老人居家养老补偿政策,即日起可到社区申请
本报讯(记者 刘春燕 通讯员 胡浙洪 实习生 朱力)昨日武汉市老龄委传出好消息:即日起,全市75岁以上困难老人,均可申请一年365 小时的“半价”养老护理服务,另外一半由政府买单。
据悉,目前该市共有老年人110 万。“居家养老服务”连续2 年被列入“市政府十件实事”。
指定养老机构统一挂牌
2006 年,武汉市开始为高龄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护理服务”,老人不花一分钱就能享受到专业贴心照料。今年,市政府进一步完善“敬老令”,由政府出资,将“免费服务”和“补偿服务”(即补贴一半)相结合,在7 个中心城区各选一家养老服务机构,统一挂“武汉银鹤居家养老护理服务工作站”的牌子,让老年人享受免费、优惠护理。
武汉市政府明确,凡被挑选确定为受托承担政府出资的“免费服务”和“补偿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享受政策扶持,这些机构可自主确定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面向老年人开展“有偿服务”。
困难老人可到社区申请服务
按照规定,凡武汉市中心城区城镇户籍(暂时在中心城区试行)、单身独居、年龄在75 周岁以上、本人月收入1000 元以下的老年人,即日起均可持户口、身份证前往所辖社区居委会申请办理“补偿服务”。
享受“补偿服务”的老年人,自愿购买居家养老护理服务时,每年可享受政府365小时的购时服务费补贴,在这个范围内,老人只需支付“半价”。
该市老龄委指出,老人“月收入”门槛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将根据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和物价上涨情况适时调整。另外,年龄限制也适当放宽,凡今年12 月31 日以前满75周岁且符合其他条件规定的老年人,均可申请办理。
政策链接
2006 年,武汉市开始为高龄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护理服务”。当时对老人的条件要求是:拥有武汉市城镇户口、独自居住在7 个中心城区或两个开发区、年满80 周岁、本人或夫妻人均月收入低于460 元、其法定赡养人为低保对象。此外,如果是符合上述主要条件的一、二级严重功能性障碍残疾人,年龄可放宽到70 周岁及以上。根据统计,全市符合条件的老人约有200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