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蔡鹏飞 实习生 戴娜)利用职务之便,农科站副站长与相邻工厂的厂主合谋,谎报拆迁房屋的建筑年代,骗得拆迁补偿款35.4万元,由两人平分。记者昨日获悉,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贪污罪被提起公诉,法院近日开审此案。庭审中,张某辩称自己在房屋建筑年代证明上签字时“没看清楚”,并不知其是假证明,对于多出的拆迁补偿款,也称“并不知情”。
昨日的庭审中,检察机关诉称,张某为农科院某站副站长。去年6月,张某所在站管辖的地区要拆迁,得知此事后,在该拆迁范围内开设工厂的胡某找到张某商量,两人决定,联系拆迁范围内的其他几个厂家,将几家工厂的厂房“捆绑”在一起上报,再由张某利用自身的职务之便,开出证明更改拆迁厂房的建筑年代,以便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款。后来,领到的80多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存在了张某的银行卡上,分给其他几家厂家后,剩余的35.4万元由两人平分,张某分得17.7万元。
法庭上,张某辩称,当时胡某拿来证明让其签字,签字时他没有看清楚所标明的建筑年代,因此并不知道这是一份假证明。
法院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