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监督政府的合力,才能让政府始终处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我们期待,民意能够得到充分体现,而不是让民调只成为一些部门“自娱自乐”的资料。
◇非洛克(北京职员)
经中央批准,中组部已委托国家统计局从2008 年起每年在全国31 个省市区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事业单位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调查的内容主要是: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组工干部形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程度,以及对组织工作的具体意见、建议。(7 月14 日《新京报》)
法国学者卢梭认为,“ 公意才是政府合法性的唯一基础”。民意调查就是扩大人民民主的可贵实践。在我国,现阶段已经形成了由行政监督、组织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等组成的社会监督、权力制约系统。其中,前三种监督属于硬制约,即通过法律所赋予的强制性权力进行的制约,共同组成一个内部的、国家性的监督体系。但现代社会是一个开放的有机系统,民主监督机制仅有这种内部性的监督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发展外部的社会监督—— 公众监督这一最具民主性、开放性,最能反映群众意志的监督机制。从这个意义上说,中组部大规模地委托第三方、用“第三只眼”来进行民意调查正说明民意在组织工作中的权重正越来越重。
事实上,行政执法影响到社会中每一个人,同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然而坦率地讲,现在不少干部对民意调查并不“ 感冒”,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官员头上的“乌纱帽”掌握在上级领导手中,对干部的评议工作只有少数人参与意见,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反映不上去。此前,《人民论坛》杂志调查显示:72%的受调查者认为“ 当前干部考核存在的突出问题与症结”是“个别地方和部门民意测验、民主评议走过场,徒有形式”、“考核主体缺乏民意性,缺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让广大群众参与评判与监督的渠道与机制。”
鉴于此,民意调查还应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将调查结果公之于众,并将失职官员绳之以法。因为一份公开透明的民意调查结果,才具有真正的威慑力,只有公开透明,才会对干部产生一定的压力,才会让群众知道哪些官员有真才实学,哪些官员是浑水摸鱼。试想,如果大张旗鼓之下的民意调查,最终只弄成个雷声大雨点小的“ 自娱自乐”,那么对干部的民调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这一点,江苏徐州的做法值得学习。4 月20日《扬子晚报》报道:江苏徐州多名官员因民众评议不满意被免职。徐州市分别免去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情报信息中心主任及燕青、徐州市建设局建筑市场执法监察支队第一大队长刘俊的行政职务,此外,还有一批公务人员也因涉嫌犯罪受到法律制裁。
民意调查的结果是好是坏,实际上都是对我们相关部门工作的一种激励和促进。只有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监督政府的合力,才能让政府始终处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我们期待,民意能够得到充分体现,而不是让民调只成为一些部门“自娱自乐”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