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 发行服务·广告服务 社长信箱 论坛BBS 【在线投诉】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看 点|湖北新闻|武汉新闻|中国新闻|国际新闻|经济新闻|娱乐新闻|体育新闻|长江评论|深度报道|房源评估
城市公社·生活/文化|3C周刊|健康周刊|汽车周刊|长江楼市|旅游周刊|职场周刊|消费周刊|食尚周刊|内刊
今日 32 总第 621   2008年6月1日  星期日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武汉新闻>> 正文
拒缴城市污水处理费最高可罚3万元 
  www.changjiangtimes.com·  2008-6-1 7:35:00·来源 : 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王荣海)从今天开始,拒不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的排污单位将受到最高3万元的处罚。这是今日开始施行的《湖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暂行办法》作出的规定。

按照办法规定,在全省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城市排水管网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已经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且排放的污水符合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标准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对不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的,该办法作出了严格规定。城市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应缴款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款1‰的滞纳金;对从事经营活动的排污者,可以处以应缴款1倍以上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其他排污者,可以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发表评论】【关闭
相关链接 :
· 奥运圣火  点燃江城(2008-6-1)
· 武汉警方破获篡改赈灾账号案(2008-5-31)
· 13岁女孩想要“飞轮海”写真集(2008-5-31)
· 16岁的刘银旭左腿保住了(2008-5-31)
· “什邡小子”姜刘能说话了(2008-5-31)
· 赴川医疗队第一批92人凯旋(2008-5-31)
· 苗圩辞去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2008-5-31)
· 武汉4年新建、扩建36所中小学校(2008-5-31)
 
友情链接: 长江出版集团 出版学术网 新华网湖北频道 湖北新闻网 评论网 长江发行网 人民网强国博客
  网 易 腾讯网 新浪网 搜狐网 TOM.COM 中国经济网 北方网
中国网 搜房网 同花顺金融服务网
汉 网 武汉生活网 湖北28旅游网 文化市场在线
  武汉欧亿网 大家报刊社 中国新闻出版网 武汉吃喝玩乐网 武汉全房网 亿房家居网  
 
关于长江商报 广告报价 订报服务 在线投诉 发行服务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社长信箱:cjsbshezhang@126.com
本站网络实名: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6 ChangJiang Times All Right Reserved.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