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
本报讯(记者 崔晶晶 通讯员 胡贵玉)今年我省新开工的部分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将按一定比例配建廉租房,以解决目前廉租房房源供不应求的局面。这是副省长田承忠昨日在全省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交流会上透露的消息。
田承忠说,近两年房价上涨较快,中等收入家庭购买住房压力较大,特别是众多“夹心层”、“新生代”和进城务工人员要求解决住房问题的呼声很高,必须加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步伐。
他援引省建设厅的统计数字说,截至去年底,我省有75509 户享受到了廉租房政策。虽然基本上实现了8 平方米以下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但租赁补贴是主要形式,真正安排了廉租房的仅占四分之一。
按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今年我省廉租住房制度要从“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意味着对房源的需求将进一步扩大。
会议提出,今年要千方百计筹集房源,除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试点外,部分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也要按一定比例配建廉租房。
目前,我省尚未敲定商品房将配建廉租房的具体比例。但武汉市去年竣工的经适房项目“黄埔人家”就配建了部分廉租房。
昨日的会议还透露,今年我省将支持中低收入家庭利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房产商回应
商品房配建廉租房对房地产影响不大
本报讯(记者 崔晶晶)商品房将配建廉租房,我省房地产市场是否会兴波澜?昨日记者采访多名房地产业内人士,他们均表示,此举措基本对房地产市场影响不大。
武汉昌盛实业有限公司营销总监余国安表示,廉租房对象是中低收入者,与商品房的销售对象完全不一样。“销售对象的不同,决定两者之间牵连度不大。”
余国安还认为,即使商品房将配建廉租房也会控制在很小的比例之类,小范围的操作不会造成整体市场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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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重庆已有先例
配建比例不超10%国内部分地区在这方面都有过尝试,如山西省明确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和普通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中,分别按照建筑面积10%和5%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
重庆市规定普通商品住房开发项目按一定比例配置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项目按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青岛市也规定在商品房开发项目中按5%比例配建廉租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