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要给公众发“ 临时生活补贴”确实是受到了澳门的启示,但抛开二者之间巨大的收入差距不谈,仅将二者之间的数据进行直接比对,似乎欠妥。
◇刘宇(黑龙江大庆 市民)
4月30日,在“新产业新东莞”民主党派负责人座谈会上,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透露,在物价高企的情况下,东莞有意给市民发放“临时生活补贴”。(5月2日《新快报》)
对此,《长江商报》5月2日刊登《东莞能派发多大“红包”?》一文指出:“问题的关键是,对于现今的中国公共财政来说,我们能有多少盈余?如果内地城市效法香港、澳门,到底能发多大红包?”
该文列举了翔实的数据,作了较全面的比较。不过,这组看似很有说服力的数据在无意中却混淆了一个概念,那就是把澳门和内地的收入情况等同了起来。
比方,据澳门统计局数据显示,澳门2007年第四季度总体就业人口的每月工作收入平均数为7926澳门元。据介绍,1澳门元和1元人民币差不多。而劳动者的“收入中位数”也就是咱们这里说的人均工资。那么,澳门劳动者的2007年的收入是不是就是9万多元甚至10万元人民币了呢?
澳门发的“红包”到底有多大呢?仅仅是劳动者人均年收入的二十分之一吧?而再让我们来看看东莞市的情况,据报道,2007年度东莞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5284元。而这个“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5284元”又是哪些人的收入呢?东莞常住人口目前有800多万,其中户籍人口170多万。在他们当中,月收入1000元多一点的人是绝大多数吧?
那么,就算是东莞按照澳门的标准给常住人口发“红包”的话,标准会超过1000元吗?而如果仅仅是每人发500元的话,也不过是40亿元而已,相对于2007年539.5亿元的财政收入来讲也就是个零头。
其它经济实力不如东莞的地方,是不是也可以仅仅发300元甚至200元呢?而且这笔钱还可以由中央财政出大头呀。
东莞市要给公众发“临时生活补贴”确实是受到了澳门的启示,但抛开二者之间巨大的收入差距不谈,仅将二者之间的数据进行直接比对,似乎欠妥。而评论者提出的“实施积极减税政策与弱势群体补助”的办法,又能让处在“夹心层”的中低收入者收益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