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建立和完善规制、支持各种公益行动的制度,才能产生出真正为公共利益而努力的公益领袖,以及在公益领袖引领之下的公益群体。
◇梁江涛(江苏阜宁 公务员)
就在胡锦涛总书记到北大视察,鼓励学生“热心公益”的当天下午,北京大学举行了“公益论坛”,北大校长助理、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张维迎说,北大也应培养公益事业上的领袖。(5 月4 日《新京报》)
平心而论,相对于官员、学者和商人,从事公益事业者的业绩很难衡量,他们更需要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常人所不及的毅力与韧性。应该看到,公益领袖不是能简单培养出来的,他应是植根于这个社会公益事业的土壤之中。
公益事业,首先需要舆论开路,政府主导。以环保公益为例。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所和中国环境意识项目组日前联合公布的《2007 年全国公众环境意识调查报告》中显示,公众从政府部门获得环保知识信息占13.5%,而从电视、广播中接受环保知识信息占81.1%。政府部门“名落孙山”值得人们关注与反思。因此,包括环保在内的各项公益事业,都需要政府主导和舆论监督,才能形成一个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其次,立法保护,公益优先。
公益事业有着一定的风险,特别是公益人士代表弱势群体向政府相关部门举报违法行为,遭遇不公正待遇甚至是打击报复一次次击中实名举报制度的“软肋”。而为举报人保密制度也存在缺陷,尚没有建立举报人特殊保障制度。因此,应尽快制定《举报法》以保护举报人的积极性和合法权益。
再次,创新机制,褒扬公益。
比如,在环保公益事业上,每年评选“绿色人物”,将明星大腕等公众人物吸引到环保公益事业中来,在环境意识与生态理念方面为公众起到样板作用。
北大校友、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主任王灿发教授说,从事公益事业就是要帮助弱者,“因为我们每个人相对于国家权力都是弱者,帮助弱者就是在帮助我们自己”。只有建立和完善规制、支持各种公益行动的制度,才能产生出真正为公共利益而努力的公益领袖,以及在公益领袖引领之下的公益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