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礼仪文化研究会专家评价为期3天的全国哀悼日:
“这是对民众最高的哀悼”
本报讯(记者 张鲲翼)昨日是四川汶川大地震全国哀悼日的第一天。湖北省礼仪文化研究会秘书长、礼仪专家余忠艳说,这一系列哀悼活动是建国以来对普通民众举行的最高哀悼礼仪。
“2008 年5 月19 日至21 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
5 月19 日14 时28 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 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与此同时,奥运圣火传递也暂停三天。这是建国以来从来没有过的哀悼礼仪。”余忠艳说。
礼仪文化研究会专家组研究发现,这次悼念不是国家对于普通民众的第一次全国哀悼,在1976 年唐山大地震以及在1999 年5 月北约轰炸我驻南联盟大使馆造成邵云环、许杏虎、朱颖三位记者遇难时,国家也举行了全国的哀悼,但是“全国人民默哀3 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以及为期三天的哀悼日,这都是绝无仅有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余忠艳说,“国家哀悼是一种国际惯例,是不少国家发生重大灾难时所常用的一种缅怀仪式。据了解,美国对‘9·11事件’,俄罗斯对‘别斯兰人质事件’都举行了全国范围的悼念仪式,不过它们的哀悼日都没有三天。”
“哀悼这种仪式在悼念逝者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对生者的激励。悼念的最终作用也是要让人知道生命的神圣崇高,重新审视生活,”余忠艳说。
◇意义
“哀悼日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
昨日,湖北省礼仪文化研究会的专家们总结了为期三天的汶川大地震全国哀悼日的特殊意义。
首先,三天的哀悼日体现了政府执政理念的进步。对于国家哀悼,我国原来主要用于对国家有特殊奉献的伟人。这次对于普通民众举行最高规格的哀悼仪式,是“以民为本”的重要体现。
其次,三天的哀悼日体现了政府对于普通民众生命的高度尊重。这三日的全国悼念,实际上是一种对遇难同胞的最高尊重。同时也是对灾区生还者以及全国人民的最高尊重。
第三,三天的哀悼日体现了中华民族自古不变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第四,三天的哀悼日也体现了普通民众对自身生命的深刻体认,哀悼仪式的前提也是自我认识。
第五,三天的哀悼日激发和反映了普通民众的爱国情怀。
记者 张鲲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