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建国(江苏江都职员)
当然,如果东莞确实有较大的财政盈余,那么师法香港、澳门,不仅应该而且可行。但如果“红包”太小,那也就失去了派发的价值。即使东莞可以,这一做法也未必能在全国推开。脱离现实的“现包”,象征永远大于实质。
继香港特区政府拿出700亿港币,以退税的方式给居民派发“红包”以后,澳门特区政府也决定拿出逾20亿元的盈余发“红包”。近日有消息传出,东莞市也有意步香港、澳门后尘,给市民发放“临时生活补贴”(5月1日《南方日报》)。
让百姓生活水平不因CPI上涨而下降,这一消息传递出的政策导向确实振奋人心,这正如我们当初肯定香港和澳门一样,体现出“社会分红”的价值取向。
“社会分红”理论来源于197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英国经济学家詹姆斯·米德。米德认为,国家“可以将利润的一部分作为社会分红分给消费者”。这一理论与我们经常说的“发展成果惠及于民”应该是一脉相承的。
问题的关键是,对于现今的中国公共财政来说,我们能有多少盈余?如果内地城市效法香港、澳门,到底能发多大红包?这里,不妨拿东莞和澳门作一个全方位比较。
现时持澳门智能身份证的有52.7万名居民,其中有46.1万人是永久居民,6.6万人是非永久居民。而东莞常住人口目前有800多万,其中户籍人口170多万。根据澳门的标准——永久居民获5000元 “红利”,非永久居民获3000元的“红利”,东莞需要270多亿,考虑到国情、市情,这一标准打3折,也需要90亿;即使采用上海政协委员邢普的建议,每人平均发1000元现金,也需要80个亿。
根据东莞财政局提供的数据,2007年东莞财政收入一举突破500亿元,达539.5亿元,市一般预算收入186.4亿元。而根据媒体公布的数据,去年前四月,澳门特区政府的财政收入过百亿,总收入达120多亿元;换算成全年的话,应该靠近400亿。对比澳门,以东莞现有的财力能发得起多大的“红包”?
更大的不同还在于财政的投向上。从本质上讲,香港、澳门财政属公共财政,而我们还是政府财政——财政过多用在非公共领域。虽然我们走上了公共财政道路,但由于前期对公共领域投入的不足,目前正处于一个高投入期,基础设施、三农、教育、社保……哪个方面不需要大量财政投入?这一情况下,有几个城市到年底有盈余,而且盈余到可以发“红包”?
如此一分析,我们对东莞的“临时生活补贴”还能抱以多大希望?这也是我一直以来的看法,即现阶段中国财政尤其是地方财政,还不足以给百姓派发“红包”,尤其是分量很足的“红包”。
其实,相对于派发“红包”,实施积极减税政策与弱势群体补助,可能更具现实意义。一方面,对弱势群体,加大补助力度;另一方面,继续提高个税起征点,实施积极减税政策。这与派发“红包”相比,除了在轰动性上稍弱外,在其他方面有过之而无不及。
当然,如果东莞确实有较大的财政盈余,那么师法香港、澳门,不仅应该而且可行。但如果“红包”太小,那也就失去了派发的价值。即使东莞可以,这一做法也未必能在全国推开。脱离现实的“红包”,象征永远大于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