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路“私改公”:行政征收立法契机
在昆明社区道路“私改公”的事件中,政府希望通过增加公共道路缓解交通压力,其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比较明显。但是,这仅仅是提出征收的基础,尚不能成为征收行为的直接根据。并不是对公共利益有助益就是正当的,当征收行为必然侵害到私人利益时,底线之一是计出不得已。因此,昆明市政府需要证明的是,这一方案不仅是基于公益的考量,而且是别无选择的、必须如此的办法。
如今很多业主质疑,在小区内的大量私家车已经导致早晚高峰期拥挤不堪的情况下,将小区道路开辟为公共道路,引入更多的车流,到底是解堵还是添堵?
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将验证政府提出的“私改公”决策,是否是缓解城市道路堵塞这一公共利益的最佳方案,也是检验政府执政水平的关键。在此,希望能以此个案为契机,推动我国行政征收立法的及早出台。
——(5 月11 日《新京报》)评昆明市政府出台《主城区内单位及小区道路转为城市公用道路方案》,建议将39条单位及小区道路转为城市公用道路
眉批:在城市现代化高速膨胀的今天,公权利与私权利孰先孰后,恐怕是每个城市都会面临的问题;而如何合法、合理地提升公共利益,这将再次考验政府的决策和执政能力。
原来拼音才是跟国际接轨
“ 东风西路”,本以为“DONGFENG Road West”是潮流正宗,没想到眼皮底下的“ DONGFENG XI LU ”才是跟国际接轨。
据说是1977 年,联合国第三届地名标准化会议把这个事给定了,说是“采用汉语拼音作为中国的地名罗马字母拼法的国际标准”。31年了,直至今日才知道自己一直走在国际化的道路上,怪不得把东风路搞成了“严管路”呢。
路名嘛,虽则也有“名正言顺”的正名之效,主要恐怕还是起到定位的作用,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的说法,应“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际交往的需要”。针对此事,采访了不少国际友朋,他们大都知道汉语拼音的“Dadao”、“Lu”和“Jie”,敢情咱中国人使了半天的劲,原来是为老外瞎操心啊。既满足了“国际交往的需要”,又合了国际标准的要求,“DONGFENG XI LU”,看来就要世世代代地叫下去了。
虽然出现了部门声音不一的情况,好处仍然有的,可以长见识啊:如果不是这档子事,咱还真不知道地名是由民政部门主管的,更不晓得质监部门也和地名有干系。
——(5 月11 日《南方都市报》)评广东省首部《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规范》征求意见稿引发热议
眉批:关于“标准”,秦始皇老人家灭六国、一统天下时就为国人作了启蒙。只不过,如今世界变成了地球村,“标准”也随之在前头挂上了“国际”二字。但不管怎样,为避免给国际友人贡献笑料,正本清源确实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