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蔡甸区工商部门“开放日”,工商部门现场对消费者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本报见习记者 吴睿 通讯员 孙春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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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调查,多为气温高、湿度大、保存不当导致米粉出问题
本报讯(记者 胡梦 通讯员 李天书)近期由于温度升高,武汉市连续发生了多起因食用米粉导致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经初步调查,多为气温高、湿度大及保存不当所致。武汉市食安办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米粉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此次拉网严查以区为单位,将逐一摸清辖区米粉加工企业及小作坊的数量、地点、基本条件、质量安全状况等具体情况。
质监部门:监管米粉生产加工企业。规范生产工艺操作流程,严把米粉卫生、质量关,严禁使用发霉变质的大米原料加工米粉及违规使用添加剂行为。加大米粉抽检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米粉行为。
工商部门:严查米粉销售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行为。规范农贸市场米粉进货渠道,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和购销台账制度,严禁从非法渠道购进米粉进行销售,坚决取缔无照生产经营米粉行为。
卫生部门:组织对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排除安全隐患。加大对早点、夜市排档、小餐馆及集体食堂等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严格要求餐饮单位采购米粉时应索取相关资质证明和票据,严查使用过期霉变米粉加工销售行为。
市建委和市教育局:监管建筑工地和学校食堂食用米粉质量安全,排查各种隐患,严防类似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民工和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调查通报
江夏查出米粉销售摊点蜡样芽孢杆菌超标
本报讯(记者 黄亚琼)江夏区食品安全办公室昨透露,下午收到区疾控中心送来的米粉样检报告,结果显示蜡样芽孢杆菌超标。
5 月4 日上午,江夏区某公司数名员工在单位食堂吃早餐,食用炒米粉、腌菜后,相继出现恶心、呕吐等不适症状,先后被送往医院治疗。据介绍,食堂供应的米粉是在江夏城北市场一张姓店主处购买,米粉均来自武昌民众米粉厂。
5 月5 日,区疾控部门进行取样,经72小时的化验,昨日下午出来的检测报告显示:蜡样芽孢杆菌超标,未检出沙门氏菌和志贺氏菌。
据工作人员介绍,检测报告只对样品进行辨别,无法确定是哪个环节造成了污染。
质监抽检初步认为米粉产品没问题
本报讯(记者 孙厚光 实习生 李艳培)昨日从质监部门获悉,米粉抽检结果已经出来,从初步的检验结果来看,米粉产品应该没有问题。
据悉,检验最终结果将于近日公布。
之前,质监部门已对武汉城区的米粉生产企业进行了抽查,共抽查46 家,已勒令涉嫌生产问题米粉的3 家企业停产。
武汉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罗锦云介绍,该局4000 多个12315 联络站每个站配备了一个专人,负责市民安全问题,快速接处市民关于米粉举报的工作。
罗锦云介绍,目前市面上出现问题的米粉主要是炒粉,细粉等其他米粉没有出现问题。他解释,市民“过早”的炒粉有受热不均的可能,部分对肠胃有刺激的细菌没有被烫死,导致出现问题,“不是所有米粉都有问题,市民不必惊慌”。
省卫生厅发警示:不吃隔夜食,吃前充分加热
本报讯(记者 胡梦)“蜡样芽孢杆菌”污染了米粉,可能是导致武汉近日发生的多起米粉中毒事件的元凶。省卫生厅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市民最好不吃隔夜食物,任何食物最好充分加热后食用。
据介绍,除米粉外,奶粉、豆豉、肉、菜等都有可能被蜡样芽孢杆菌污染,引起食物中毒。
卫生厅建议市民最好不吃隔夜食物,特别是米粉,对剩饭、乳类、肉类、菜类等熟食品只能在低温(2℃~15℃)中短时间存放,并在食用前加热煮沸。
省卫生厅还要求,各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在购买食品原料时必须认真查验,严格索证,不采购不使用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超过保质期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加工和贮存食品必须生熟分开,必要时把凉菜加热后食用;餐饮用具要及时清洗消毒和保洁;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要身体健康、讲究个人卫生并持有健康证上岗。
建筑工地暂禁购米粉
本报讯(记者 崔晶晶)昨日武汉市建委发布消息,武汉市2000 多个建筑工地已暂时禁止购买米粉。
武汉市安全站于5月7日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建筑施工现场抓好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强调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暂时禁止购买食用米粉,防止食物中毒。
昨日,记者采访武汉天兴洲大桥工地、长江隧道工地等工地负责人,均表示已停止购买食用米粉。
武汉市政集团二公司负责人说:“我们工地现在吃馒头、面条、稀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