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代表华容告诉记者楼盘大部分已售出 本报记者 杨春 摄
文/本报记者 杨春
【核心提示】
九宫山位于湖北省通山县城东南。云山树海里的九宫山,因为其雄奇秀丽的景色,1994年就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2007年,一幢幢装修精美的“产权式酒店”在这里拔地而起。这批湖北万和置业有限公司在九宫山风景绝美的凤凰岭上开发的商品房,在地方利益和层层变通之下,一路绿灯。
而根据湖北省建设厅的说法,该房产项目——“九宫山·九重天休闲度假中心”的规划并没被批准。“此项目明显违规, 在国家级风景区的核心景区内绝对不允许未经审批而建设酒店、宾馆,个人更不可能拥有产权。”省建设厅城建处处长谢学长告诉记者,建设部曾给“九宫山·九重天休闲度假中心”下过文,省建设厅也曾经两次督办,但直到现在,该项目还是没有整改。
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名胜风景区的任何项目都必须经过省级以上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可是九宫山该项目的售楼部,赫然摆放着由通山县建设局、通山县国土局和九宫山风景区管委会等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言之凿凿,他们“五证俱全。”
把房子建在国家级风景区
“我们这里的房子都是几十套几十套地卖,九宫山的景色是绝版的,不愁销路。”据华容说,通山县城最好的房子是每平米1300元,而九重天的均价到了2800元,主要的原因就是地理条件好。
“无可复制,国家级风景区绝无仅有。”
这是湖北通山县九宫山“九重天休闲度假中心”(以下简称九重天)的“主打”广告语。冲着这份“绝无仅有”,开发商一掷千金,以千万元的代价投下了位于九宫山中央、凤凰岭景点一块面积约31亩的土地。
2007年12月29日,记者搭上了前往九宫山的汽车。“冬天哪有人上山啊,你肯定是去九重天买房的。”司机对自己的判断很肯定,他说,九重天所在的地段原本是九宫山镇的政府所在地,后来政府改成风景区管委会,这块风景绝美的地方就卖给了湖北的一个房产公司。
九重天所处的凤凰岭到底有多美呢?“你能想象它多美,它就有多美,国家级风景区的称号可不是随便能给的。”虽然长年生活于乡间,但是九宫山镇上的人还是以九宫山的钟灵毓秀而自豪。
冬日的九宫山上寒气逼人,比山下的气温低了十来度。作为湖北万和置业有限公司的代表,在这样的天气里,华容(化名)仍然坚守着“阵地”,看着眼前这片就快竣工的房子。用他的话说,“这次是被忽悠过来盖的房子,亏大了。”
离新年还有两天的时间,九重天的房子已经卖得差不多了。当记者以单位团购为由向华容询问情况时,他并没有显得有多兴奋。“我们这里的房子都是几十套几十套地卖,九宫山的景色是绝版的,不愁销路。”据华容说,通山县城最好的房子是每平米1300元,而九重天的均价到了2800元,主要的原因就是地理条件好。
“五证俱全”的违规建筑
万和置业有限公司手头的五张证件,是他们进行“合理开发”的有效证据,也成了购房者的定心丸。可是关于这五证的发放又实在让人费解。
2007年8月18日,九重天开盘。红色的外墙,铮亮的铝合金玻璃在九宫山的青山秀水之间显得特别醒目。根据九重天的楼书介绍,这里即将建成一个集商居餐饮、娱乐休闲、公寓酒店、风景观光台、地下停车场和现代化电梯等于一体的综合型休闲度假中心。
九重天的房子都只有五层高,连成一个圆弧形,有的房间可以看到人工湖,有的可以看见云海,有的可以看见树林。每间房都是精装修,看起来很舒适。
华容带记者看了两个样板间,里面的陈设完全按照星级酒店式设计,只是多了一个厨房和一张麻将桌。“这里主要用于休闲,夏天可以避暑,其余的时候还能租出去。个人拥有产权式的酒店,买了肯定不亏。”
当记者表示不信服此房是否符合规范时,华容马上展示出“五证”:2007年7月30日,通山县建设局发放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8月6日,同样由该局发放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九宫山风景区管委会国土建设分局发放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山县国土局于2007年1月23日发放的土地使用许可证。
能在国家级风景区的核心景区内拿地盖商品房,华容似乎一点也没有引以为荣的意思。“我弟弟在深圳搞公司,通山县政府要他来搞这个项目,他本来不想来的,投资太大。现在省里说不能再搞了,二期完全动不了。”在交谈中记者得知,华容是开发商的哥哥。据他说,这块地二期面积还大一些。当时拿地花了一千多万,如果不做二期,只能勉强收回成本。
因为冬天不宜施工的缘故,现场的工人并不是很多,就连营销中心也关着门。据九宫山镇一个餐馆老板说,天冷后上山的人少,准备买房的人可以去九重天在通山县城的营销中心。
按照相关规定,国家名胜风景区的任何项目都必须经过省级以上管理部门批准同意。而根据湖北省建设厅的说法,该房产项目——“九宫山·九重天休闲度假中心”的规划并没被批准。“此项目明显违规, 在国家级风景区的核心景区内绝对不允许未经审批而建设酒店、宾馆,个人更不可能拥有产权。”省建设厅城建处处长谢学长告诉记者,建设部曾给“九宫山·九重天休闲度假中心”下过文,省建设厅也曾经两次督办,但直到现在,该项目还是没有整改。
为何未经许可在国家级核心风景区搞商品房开发?九宫山风景区管委没有资格发放工程和用地许可证,为什么开发商的证件上赫然盖着管委会的章子?九重天的房子是2007年8月18日开盘的,而通山县建设局盖章的施工许可证为什么会在2007年7月30日才发放?预售许可证又为什么在施工许可证发放后一周就下发了?
万和置业有限公司手头的五张证件,是他们进行“合理开发”的有效证据,也成了购房者的定心丸。可是关于这五证的发放又实在让人费解。
通山县建设局的“自相矛盾”
“具体的东西我不知道,我是七月份才调过来的。我查过原始记录,以前应该没有给他们发过证,具体的东西你问一下孙局长吧。”
2007年12月28日,通山县下着雨,一地的泥泞,新城区开发的各色楼盘在雨水的冲刷下显得冷清阴郁。如果没有九宫山,那么通山县会和很多湖北的小县城一样并不起眼。
这一天下午,建设局停电了,位于三楼的建工股办公室人很多。但当记者提到九重天三个字,科员们都不说话了。股长徐信臣表示不了解情况,并声称九宫山风景区在级别上是副县级,一直以来通山县建设局都不能对其行使直接管理权。
“如果他们有许可证,也是九宫山管委会自己给自己发的证,施工许可证和规划许可证他们自己可以发,以前都是他们自己发的。”对于许可证问题,徐信臣表示既不清楚九重天是否有,也不清楚建设局有没有发证,甚至提出要记者去工商局查问。“要不就去问县规划局,他们要对项目进行初审和策划,可能是他们经办的。”
随后记者在二楼会议室找到了建工股另一位负责办证的负责人黄兵,对于同样的问题,他很肯定地表示,县建设局从来没给九重天发过许可证。可是一个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工程,怎么项目早已封顶并销售近四个月?
“具体的东西我不知道,我是七月份才调过来的。我查过原始记录,以前应该没有给他们发过证,具体的东西你问一下孙局长吧。”对于记者的质疑,黄兵的语气变得不确定,原本很肯定没有发证,也变成了应该没有发证。
“九宫山的项目审批隶属于管委会,而他们归省建设厅管,直接去建设厅领证就可以了,建设局不存在给他们发许可证,如何建工程都在管委会自己,他们有这个权限”。采访中,孙局长告诉记者,九宫山风景区管委会去年曾把规划设计方案送到县建设局来,建设局的评审组对方案进行过评审,但对于这次评审的结果,孙局长却记不清楚了。
记者提出县建设局曾给该项目发出过施工许可证,孙局长表示,时间太久,自己已经没有印象了。
“通山县和九宫山风景区的体制一直都是乱的,我们这边设建设局,他们设规划管理部门。就像两条平行线,我们管不到他们。”对省建设厅下达的督办意见,孙局长表示他们并没接到过相关文件,也许是直接到了风景区管委会。
根据建设局建工股徐信臣股长的建议,记者还来到了与建设局在同一个院子办公的通山县规划局。规划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在九宫山风景区兴建项目应由当地管委会直接向省建设厅申报,项目工程用地和规划都要得到省建设厅的批准,而施工许可证由县建设局发放,与规划局毫不相干。
“九宫山风景区管委会根本不可能自己给自己发证,只要是风景区就不能由当地规划部门自行审批,这个有规定的。”该负责人指出。
各部门之间的“皮球”
尽管九重天工程用地和规划许可证都盖着管委会建设分局的印章,其环保部门负责人仍然一口咬定管委会不会发这样的证。
根据开发商的“五证”显示,通山县建设局于2007年7月30日和8月6日分别发放了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期间只有一个星期的间隔。对于发放证件一说,建设局相关负责领导表示不能确定,可下面的工作人员却对办证事宜记得相当清楚。
“施工许可证是局里发的,日期是7月30号,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档案图纸审查是在我们这里,可以说九重天的房子所有手续都齐全。”通山县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而按照发放施工许可证的日期,九重天的房子已经封顶了。对于这个问题,该员工露出一种司空见惯的表情。“现在的房子都这样,先开工后发证。只要县里的会议纪要一出来,文件下到建设局,他们就可以先上车后买票。”
根据华容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颁发依据写的是:通山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6]47号、[2007]1号、[2007]10号,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07]4号、九宫山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审批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以及通山县规划局规划委员会对九宫山九重天休闲度假中心规划方案审议意见。
当记者提出想看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时,该员工表示,最近计划生育部门进行数据检查,证都被他们收走了。
随后记者来到通山县国土局,地籍处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九重天的土地使用证是2007年10月份发放的,该土地属于存量土地转让。可是华容提供的土地使用证的盖章日期是2007年1月23日,其前后相差时间达九个月。“九重天项目是由县领导亲自挂帅做的,工程好得很,你们只管放心买。”该负责人略显神秘地说。
12月29日上午,记者乘车来到了位于山顶的管委会办公楼,这幢楼房与九重天的工地只有不到500米的距离。
尽管九重天工程用地和规划许可证都盖着管委会建设分局的印章,其环保部门负责人仍然一口咬定管委会不会发这样的证。“就算是发了证,九重天所处的地段根本不能算核心风景区,就是九宫山上一般的风景区,应该不为过吧。”该负责人指着墙上的一面地图,告诉记者九重天的位置在红线保护区以外,然后就不愿多说什么了。
省建设厅》》》
两次督办整改无效
“动工之后我们发现了就要求其立即停工,去年八月份建设部就检查过,会上给它指出来了,也下了文件叫其整改。我们还去现场督办过两次,提过要求,但整改还是要靠地方,分级落实。”
九宫山风景区管委会认定九重天所在位置不是核心风景区,这也就成了他们“不为过”的理由。
“九重天肯定是违规。在一类保护区里和风景名胜无关的建筑都不能建的,更不能建所谓的产权式酒店,九重天这块就是属于一类保护区,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核心保护区。”省建设厅城建处处长谢学长的说法和九宫山风景区管委会的论调截然不同。
谢学长表示,根据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风景名胜区条例》,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而九宫山风景区管委会非但没有履行上述规定,反而以九重天处在非核心区为理由进行庇佑。
谢处长告诉记者,像九宫山这样的国家级风景区,虽然土地使用只需当地部门批准,但项目的规划审批要省级部门批复。九重天项目从动工开始就是违规的,因为根本就没有上报。
“这个项目不存在报哪里审批的问题,本身就没同意他搞,他搞了。动工之后我们发现了就要求其立即停工,去年八月份建设部就检查过,会上给它指出来了,也下了文件叫其整改。我们还去现场督办过两次,提过要求,但整改还是要靠地方,分级落实。”谢处长说。
在九宫山镇采访时,镇上的居民普遍认为九重天是富豪们住的地方,即使是不合规范,但已经投资了上千万元,那些好好的房子估计不会被拆掉,否则会让通山县很为难。
“这个东西肯定是谁违规谁负责,违规建设就是要拆除,还要他们自己拆除。”省建设厅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非常明确:先斩后奏的违规行为,绝对不能姑息。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在风景名胜区规划批准前,批准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家观点》》》
地方政府不能对风景区错位开发
“在旅游开发的名义下,我国风景名胜区正遭受着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破坏。”在专家眼中,由于地方政府错位开发,这些最精华、最优美的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正在“沦落”为一般的旅游区,甚至是开发区。
据了解,国家建设部1987年就下达了《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条例的方针是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风景名胜区。
武汉大学行政与管理学院专家尚重生告诉记者,对于湖北来说,九宫山不是一般的风景区,土地也不是普通的建设用地,而是自然和历史文化的遗产,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因为那里的自然资源和景观都是无法复制的。因此,旅游和开发不是风景区的唯一价值和存在目的,仅将风景区的价值理解为供人们游览观光是一种误解。
“通山并不是一个富裕的地方,也许在九宫山开发房地产能够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但是杀鸡取卵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我们不能一边对自然风景保护区进行掠夺式的开发,还一边美其名曰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如果连风景区的管委会都能参与这样的开发,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尚教授说。
“根据通山县建设局的说法,他们的级别和风景区管委会是平行的,并不能直接管理,而管委会也不是个拥有绝对权力的部门,那么这就体现了一个管理缺口问题。这也就是为什么会出现县领导挂帅,亲自落实这个项目的现象了。这样的体制赋予地方政府太大的权力。”
“九宫山作为国家级风景区是具有保护性、公益性的,地方政府不应该以出卖风景资源和永续利用为代价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而盲目地追求以旅游拉动经济发展,搞招商引资,搞房地产,更不应该以此作为自己的政绩。”尚重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