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厚光 通讯员 齐兵 王勇奔)已经用过的充值卡,经过重新包装,又卖给消费者,消费者要求更换,却被“踢皮球”。 据黄陂工商局执法人员介绍,昨天中午,前川火庙的郭先生在鲁台桥头一手机经营店买了一张100元的充值卡,由于郭先生当时有急事并没有在店中刮开密码进行充值。等他把事情忙完再进行充值时,发现手机提示充值卡密码错误,郭先生马上回到该经营店找店主陈某。陈某要郭先生到移动公司解决。 经黄陂移动公司工作人员查询,结果此卡在2007年11月18日就已经被人充值了。公司人员又让郭先生找店主解决,店主陈某认为郭先生已把密码层打开,只愿退还50元钱,而郭先生认为店主有欺骗行为,要求退还100元。 工商所接到投诉后,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调解,最后陈某同意用100元充值卡给郭先生充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