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程久龙)昨日,武汉健民(600976)发布公告称,因公司监事钟莉萍女士的证券账户出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等相关法规,日前遭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武汉健民方面称,钟莉萍女士的证券账户一直由其家属使用,其家属于2007年1月25日至2007年4月20日期间先后两次买卖武汉健民股票,共获利21280元。
武汉健民方面还称,上述交易均在钟莉萍“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钟莉萍在知悉上述情况后于2007年8月9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董事会进行了书面说明。同日,将本次股票买卖的获利21280元上交公司。
由于钟莉萍的前述两次买入和卖出股票的时间间隔均未达六个月,违反了《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8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给予其通报批评。据悉,钟莉萍对其股票的不当买卖行为表示歉意,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