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叶脉 通讯员 宋欣然)昨日,湖北省劳动保障厅、民政厅、财政厅和卫生厅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我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根据相关规定,我省145万低保对象将于10月底前全部纳入城市低保对象医疗保险体系。每人每年可享受140元以上的财政医保缴费补助,其中,省财政补贴100元,地方财政补贴30元以上,地方民政部门从医疗救助资金中划拨补助10元。
在此次城市低保对象医疗保险的启动中,我省划出70个工作区分片进行,省政府要求一律不设等待期,在一个月内完成启动工作。据悉,今后每年省财政将为此划拨1亿4000万元专项基金,今年下半年预计调拨7100万元,其中50%预拨资金将于10月1日前划拨到地方医保基金专用账户,待各地配套资金到位后,其余款项也将陆续拨付到位。武汉、孝感、荆门三地的城市低保对象将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并随之同步启动。
省劳保厅同时向社会宣布:全省各地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低保对象若在10月底前仍未能参加城市低保医疗保险的,可拨打电话027-87236753向省劳保厅反映相关情况。对确应参保而未参保的情况,省劳动保障厅将采取措施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