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约有10人依靠打假索赔或举报奖励谋生,另有10余人业余打假
本报记者 罗道海 文/图
这是一个饱受争议的群体。
他们常常身背一个大包,里面有相机、法律法规、超市发票;卖场、工商、质检、法院是他们时常逗留的地方;而他们的武器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
他们的生活开支,主要来自于打假所得,“比一般工薪阶层的收入高一些”。
有人赞扬他们的勇气,有人说他们“就是想搞点钱”……
职业打假人,这个生活在我们身边的群体,打假是否顺利?生存状态如何?
当吴铭(化名)转身离开的瞬间,5名工商执法人员推门而入,执法人员以涉嫌无照经营扣押了该公司的电脑等办公物品,“我们调查清楚后,会给你一个说法的”。
8月23日上午10时,武昌黄鹂路一家公司内,水果湖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吴铭的举报信后,立即行动。
吴铭的这封举报信上,有一句话很醒目:请依法对涉嫌违法经营者予以惩处,同时按规定回复并奖励举报人。
吴是一名“草根维权人士”,也被叫作“职业打假者”、“刁民”。
据业内人士统计,在武汉,依靠打假索赔、以举报获得奖励生存的职业打假者,约有10人,另有10多名是业余打假者。
专找瑕疵的“怪人”
吴铭和朋友到汉阳一家大型卖场“闲逛”。他盯着某知名方便面的包装良久,随手拿起一袋。片刻后又去研究瓶装牛奶,仔细比较后,他又买下一瓶580毫升的牛奶。
吴铭是个怪人。
8月27日中午,记者与吴铭一道在汉阳赶路,临过马路时突遇红灯,身边的路人见无车辆过往,纷纷闯红灯而过。唯有吴盯着信号灯,硬是等到绿灯才举步,“我从来不闯红灯,这不合规矩”。
午餐后,吴铭走进餐馆的厕所,见到男厕水管漏水,地面积水成流,食客有的掂脚而过,有的骂骂咧咧。吴铭转身找到餐馆老板:“水管坏了怎么不修或设个警示牌?鞋子进水、顾客滑倒怎么办?”老板闭口不答,他接着说:“你应该负有责任!”
下午,吴铭和朋友到汉阳一家大型卖场“闲逛”。他盯着某知名方便面的包装良久,随手拿起一袋。片刻后又去研究瓶装牛奶,仔细比较后,他又买下一瓶580毫升的牛奶。
付款20多元后,吴铭一出卖场就直奔琴断口工商所。
在上楼的电梯里,吴和朋友刘小飞(化名)又发现电梯似乎“有问题”:“你看这个标签,年检期好像过了。”
“不晓得这些公司是怎么负责安检的。”
见到工商执法人员,先是一阵寒暄。随后,吴铭与其中一人谈起了工商部门的新规定,对方让吴下次来时帮忙带一份文件来。
吴铭拿出了刚买的牛奶和方便面,“牛奶上有‘增强免疫力’的宣传字样,方便面上有‘顶级辣面’的字样,这都不符合规定,涉嫌虚假宣传、违法用语,必须立刻下柜,并给予处罚”。
工商所一名副所长反复看了这两个品牌产品后说:“希望你能出具一个书面举报信,我们再上报领导,进行查处或查封。”
执法人员要求留下这两样产品,吴铭则要求对方必须打个收条。下楼后,吴找到一打印室,立即打印了举报信又送回工商所,“请按规定回复并奖励举报人”是信中必不可少的文字。
打假者的江湖
吴铭的打假对象,70%是企业,30%为职能部门。他的收入,除了代理某品牌的产品外,主要还是来自于打假所得。
如果把武汉若大的买卖市场称之为江湖的话,那么,每名消费者都是这个江湖的元素之一,而介于买卖之间的还有一群人,他们既不是买方也不是卖方,而是利用手中法规赋予的“利剑”,斩落卖方中的害群之马。
这群江湖人有个惯用装束:身背一个大包,里面有相机、法律法规、超市发票;卖场、工商、质检、法院是他们时常逗留的地方;而他们的武器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
打假,各有各的方式和法则。
吴铭的打假对象,70%是企业,30%为职能部门。他的收入,除了代理某品牌的产品外,主要还是来自于打假所得。
据业内人士统计,在武汉,依靠打假索赔并获得举报奖励来生存的职业打假者,约有10人,另有10多人是业余打假者,身份不一。
在这个江湖中,有一个人不得不提,他是中央电视台2006年“3.15贡献奖”十大热门人物之一的黄志宏。
8月28日上午,记者找到黄时,他正在武昌区法院等候开庭,面对空荡荡的被告席,他说:“我永远是原告,以一星期至少一次的频率出现在法庭上,我曾经一天出了八次庭。”
对于打假的兴奋,黄志宏毫不掩饰:“我30%的精力在打假赚钱生活,70%的精力忙于不赚钱的公益性打假。”他说,产品打假是谋生手段,公益打假是兴趣爱好。
“草根维权人士”的手段,一般是熟知有关法律法规,详细掌握各类产品的信息,及时了解国家有关部门对一些违法产品信息披露,然后再到各大卖场查找,遇到违法违规产品,就购买下来,然后再进行检验或拿着发票到工商部门投诉、举报。最终,他们根据“退一赔一”或国家规定的举报金额,获得钱财。
“公益打假”
“我们见到假货,就像见到了宝贝一样。” 他们慢慢地发现,“退一赔一”并不是主要的收入来源,政府部门的奖励才是“定期工资”。
“草根维权人士”的生存基础,莫过于市场上的假冒伪劣商品以及消法规定的“退一赔一”和举报奖励金。
“我们见到假货,就像见到了宝贝一样。”
去年底,吴铭在汉阳一大型购物中心找到一部手机,初步判定是假冒产品。他不动声色,花1680元买了一部,后托朋友又买了一部。随后,他掏360元钱在中检集团武汉分公司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吴铭找到工商部门,后拿到两部手机的退款和赔款3000多元。
类似的事件,几乎每天都发生在“草根维权人士”身上。他们慢慢地发现,“退一赔一”并不是主要的收入来源,政府部门的奖励才是“定期工资”。他们惯用的手法是,即便在卖场见到假货,也不会一次性买多,通常只是掌握证据,等工商部门查处后,获得国家规定的5%-10%罚没款的奖励。
“我去年的奖金约有2万多元,比一般工薪阶层的收入高一些。”黄志宏说。
在充满斗争的打假江湖,黄志宏们除了满足自己的生活所需,还屡屡涉足公益性打假。一元钱官司,是他最擅长的。
按期缴纳电费,否则断电,这是很多人熟知的用电法则,但黄志宏却发现这是一个讨说法并打赢官司的机会。2005年的一天,黄家突然停电。但他认为,停电前要提前7天告知,并在停电前半小时二次通知,否则就是未履行法定程序,“用电不给钱是违约,而随意停电是违法”。经过取证,黄志宏将供电部门诉至法院,象征性地索赔一块钱,后供电部门出台规定完善停电缴费事宜。
自认为服务尚不完善,今年6月,黄志宏又拖欠电费导致停电,他再次投诉到华中电监局。8月28日上午,他告诉记者,下午还要到供电部门谈判,务必敦促对方细化停电程序制度。
这种事情,职业打假人称为“公益打假”。
最近,吴铭老家荆州一个朋友给他打来电话,称小区所在的开发商准备把小区绿地建成新房出售,很多的住户反对,有的上访,有的天天跑到开发商处扯皮,询问他该怎么办?
“千万不要去瞎扯皮,还是按照程序办!”
稳住了朋友,吴立马找到这群江湖朋友相商,通过查找材料,他们发现开发商利用的绿地并未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就此,他们举报到相关部门,令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每接收一件事情,就要学习一部法律。”吴铭说。诸如车站公厕乱收费、强制销售保险等,都证明了他们存在的意义。
与工商理不清的关联
“这样的事情很普遍,武汉有几个工商所和分局,都被我们依法行政复议过。”吴铭说,法律赋予的行政复议权,是他们对付行政部门的法宝。
“我们是第二执法队。”27岁的刘小飞说,他有2年多的职业打假经历,感觉工商部门的执法力量是有限的,他们与工商部门是一个合作体,“工商是我们的依靠,我们也是工商的监督者”。
今年5月,刘小飞向江汉工商分局一工商所举报违法产品,数天内却未依法查处,他书面提出行政复议,称其涉嫌不作为,递交到工商所的上级部门,后来得到圆满解决。
“这样的事情很普遍,武汉有几个工商所和分局,都被我们依法行政复议过。”吴铭说,法律赋予的行政复议权,是他们对付行政部门的法宝。
让职业打假人觉得最有意思的,是工商执法人员和法官也会请他们帮忙维权。
2005年8月,一名执法人员的轿车出了问题,在一家修理厂维修时,仅拆开发动机就收取了1800元。
这名执法人员找到吴铭帮忙,吴仔细研究后,马上找到相关规定,发现拆开发动机最多只能收取900元。后经物价部门调解,修理厂退款。
另一名法官,每到办公楼就发现小灵通和联通手机的信号不好,打电话投诉也未得到解决。吴铭帮他多次联系电信部门,并拿出《电信条例》,对方后来在该法院办公楼安装了信号接收器。
“既爱又恨吧。”对于职业打假人的存在,一名工商干部告诉记者,职业打假人的频繁举报,“让我们脸上无光,但我们查处后又得到了老百姓的赞扬,也是一件好事”。
“刁民”引发的争议
最近,黄志宏准备写一本书,书名叫做《刁民日记》。“即便‘刁民’是个贬义词,我也不介意,因为我刁的合法,有道理可言”。
坐在武昌区法院的法庭里,小陈用崇拜的眼神望着黄志宏。
“他从来不吃亏,像我们若是被人卖了,有时还要帮人数钱。”正在念大一的小陈,暑假里有时间就跟着黄四处奔波,特别是开庭时,他喜欢亲身感受那种针锋相对。
然而,职业打假者的存在,引发的争议要多于赞同。
“他们又不是执法的,凭什么来指手画脚?损害了我们的利益。” 某大卖场主管说,有时他们也不知道产品有问题,几万种商品,不可能样样仔细检查,“他们无非是以此勒索,想搞点钱花花”。
“知假买假就是个道德问题。”一名教师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用来保护消费者的,对于这类利用法规为自己谋利的,也该立法规劝。
对于争议,仅初中毕业的黄志宏有自己的理论:“江湖上,没有好人坏人之分,只有好事坏事之分。我判定好事有三个标准:一是必须具有合法性;二是有益社会进步或能帮助他人;三是不能损害他人权益。”
“我们并没有拿着假货去敲诈商家,而是通过合法途径举报,也按合法程序索赔。做了好事为何不能得到应有的回报呢?”黄志宏说,社会应该容许他们的存在。
“你究竟是一个什么人?”
面对记者毫不客气的疑问,黄志宏坦白地说:“你叫职业打假者也行,叫挑刺者也可,我最喜欢的还是叫我社会批评家。我也不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写不如作家,法律不如律师,但我就是能找到达到目的的平衡点。大家只要看我做的事情就行,好的支持,坏的反对!”
最近,黄志宏准备写一本书,书名叫做《刁民日记》。“即便‘刁民’是个贬义词,我也不介意,因为我刁的合法,有道理可言”。
“全民皆兵”梦想
“其实,我们更希望每一个人都是职业打假者,形成全民皆兵的气候,那时,我们丢了饭碗也是值得的。”
厌倦江湖,必会隐退。职业打假人也有这样的想法,不过他们在自己隐退之前,市民都能懂个一招半式,甚至“全民皆兵”。
“现在不愿搞了,整天背个包包四处奔波,累人,家人也抱怨,还不如做点小生意。” 吴铭说,想金盆洗手也不容易,常有朋友和不认识的人找上门,要求帮忙解决难题,“加上我们都爱好这一行,真是进退不得”。
记者调查发现,这群职业打假人并非腰缠万贯,出门仍是坐着公汽奔波,收入只比普通工薪阶层稍高。
维权也需要勇气。对于职业打假人,虽未被报复过,但常会接到对方的“慰问电话”。“很多情况下,我们做事都留有余地,只要对方改过,我们见好就收。工商部门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我们也是。”吴铭说。
现在,这群职业打假人与武汉各大卖场已是“老朋友”。“庭上是敌人,庭下是朋友。很多商家确实是不知道自己违了法,他们现在还常来请教我们”。
32岁的黄志宏已为人父,家人对他3年多的职业打假生活,“不极力反对”。现在,他被一些单位聘为监督员,“电信的、铁路公安的、大学的、商场的,我的证书一大把。”不过,他把此称之为“招安”。
“如果每个人都睁只眼闭只眼,那假货岂不满天飞?我们在维权同时,也加大了对方的违法成本。其实,我们更希望每一个人都是职业打假者,形成全民皆兵的气候,那时,我们丢了饭碗也是值得的。”这群游弋江湖的“草根维权人士”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