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昨举行 有代表认为先试行后听证程序不合法
昨日上午8时30分,在洪山礼堂的8号厅内,省物价局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听证会举行,来自各个领域的21名正式代表就“高速公路收费通行标准调增10%”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还有10名旁听代表参加了这次听证会。
经记者统计,共有13名代表支持这一标准实施,8名代表表示反对。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在会后表示,将尽快把听证会的材料上报给省政府,这个“10%”是否确定、具体方案何时公布,还有待确定。
本次听证会正式代表21名,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代表、消费者代表、专家学者代表、政府部门代表及群团组织代表组成,由省物价局委托省消费者委员会及相关单位推荐产生。本次听证会旁听代表10名,采用电话报名方式,由省物价局从报名者中选取。
据介绍,自去年10月20日零时起,湖北省联网高速公路(包括联网长江大桥、隧道)和黄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照10%的幅度调增。时至今日,新标准已试行近一年时间。
【现状】
试行一年可增加收入约4亿
高速通行费标准上调10%试行10个月以来,反响怎样?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总经理谭石海表示:“从半年的运行情况来看,试行的收费标准一年可增加通行费收入约4亿元。”
谭石海介绍,标准试行以来,我省高速公路的正常装载及超限率低于30%的货车逐渐上升,流量比重从79%上升到84%;超限车明显减少,超限率在30%以上的货车,流量比重从21%下降到16%;限载内的大型车显著增多,总重40吨以上的货车呈上升趋势,流量比重从14%上升到18%。
正是由于货物计重收费标准的有效实施,一定程度上消除了超限运输的利益驱动因素,降低了广大合法运输业主的运输成本,减少了安全隐患,提高了运输效率。
同时,在对省内车辆运输鲜活农产品实行收费降档优惠的基础上(打6折),2007年,我省进一步扩大了“绿色通道”的优惠范围,实行省内外无差别政策,仅今年上半年,“绿色通道”政策优惠金额已达到1.05亿元。
另外,通过集中治理“特权车、人情车”,严格界定了收费公路的免征范围,杜绝了收费中存在的漏洞。
【计算】
去年底高速公路总负债474亿
据介绍,截至2006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747公里,居全国第12位,在建里程1488公里,预计到2007年底,我省高速公路里程可达到2500公里,到2010年将达到3500公里。
“我们是借新款还旧账,2006年,收入2.6亿元,还贷2亿元;2007年,预计完成收入3亿元,但是我们贷款4亿,而且今年央行加息,增加了利息支出2700万。”一高速公路公司的负责人在听证会上表示,还本付息压力太大,加上建设和养护成本增加,高速公路长期难以收支平衡。
谭石海说:“我省在建高速公路项目18个,2006年底在建和已建成高速公路总负债高达474亿元,收支缺口呈现扩大趋势。”
据介绍,2006年我省已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46.43亿元,其中包括按超限政策加收通行费7.65亿元。根据财务决算和审计报告,核定我省高速公路2006年度总支出为50.85亿元,主要包括建管养支出17.23亿元,还本付息31.29亿元,缺口资金4.42亿元只能通过贷款解决。2006年底已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贷款余额高达276.73亿元。
观点交锋
车主是否接受新标准?
汉十高速公路管理处副处长俞善洵说:“在新标准实施的近一年时间,我们管理的高速路上,还未发生一起因为上调通行费而引发的争执。说明广大车主对通行费标准还是比较接受的。”
宜昌交运集团客运有限公司处长毛俊平并不认可“没有扯皮,就是接受新标准”的说法:“通行费上调后,我们作为运输企业无力负担,被迫弃高速绕远路。”
收费是恶性循环?
楚天高速副总经理王南军表示,近年来,受各种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高速路的维护成本日益加大,试行的收费标准(新标准)是合理、可行的。
省政协委员、武汉东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方总经理傅丽萍认为,有的高速路因为车流量少,而企图通过提高通行费的方式提高经营水平,“容易陷入恶性循环”。
收费还贷是否可取?
省人大代表、武汉市第一医院泌尿外科副主任医师叶小缅表示,高速公路首先是公路,其性质应该是公益的,“不然就成了私路”。
对她的观点,高速公路经营方的说法是:“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模式在短期内是很难改变的。”
置疑
为何试行之后才开听证会
一名消费者代表提出,按照《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第二十八条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价格决策部门制定政策前,应该先举行听证,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需要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听证。 那么试行之后再开听证会是否合理?
有关方面解释,试行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并不一定是我省最后确定的标准,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而确定。在确定时已经征求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但高速公路属于“中央和政府定价目录”,事关重大,最后标准确定必须得开听证会。
新标准增加客运负担怎么办
省人大代表戴淑珍说,她对省客运集团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现在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由以往的8%上涨到现在的15%。由于长途客运票价并没有增加,所以提高了客运公司的成本。
消费者代表——天门市侨乡客运站经理胡维勇也表示,该公司30座以内的客车发往武汉一个来回需要支付180元的通行费用,“但线路是固定的,票价也是固定的,所以成本增加自然不用说”,能否综合考虑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进行适度调整。
收入偏低是不是调整唯一理由
武汉市大众消费咨询中心主任王咏红提出质疑:高速公路收入偏低是不是调整通行费的唯一理由?
湖北神州运业集团有限公司经理沈保平也表示,高速公路在前期投资的时候,是否能够做个科学的论证,对车流量、工程预算、还本付息情况等做个预算?“如果仅仅通过提高通行费来弥补高速公路公司的资金不足,是否会形成恶性循环?”高速公路既然是公用设施,国家应该加大财政投入,而不仅仅依靠收费。
也有代表表示,高速公路是有收费年限的,不能收费“无止境”。
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方面表示,调整通行费标准综合考虑了各方面因素,高速公路公司的成本压力只是一个因素, 另外,我省的标准偏低、我省的经济发展情况、消费者的承受能力等都是考虑因素。
本报记者 黄启艳 程久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