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刘倩雯
为进一步强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4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 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坚守主责主业、强化风险防控、提升监管质效等方面,提出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十六条意见措施。
《指导意见》提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聚焦发挥特色功能,加快培育核心竞争力,做强做优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服务化解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等领域风险,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要持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强化存量风险资产处置,严控增量业务风险,加强资产负债和流动性管理,推进瘦身健体。
聚焦特色功能推进数智化转型
聚焦发挥特色功能,加快培育核心竞争力。《指导意见》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立足发挥金融救助和逆周期调节的功能作用,依法合规探索业务模式创新,丰富风险化解和救助纾困手段,深化专业化、差异化发展,培育具有比较优势的核心竞争力。加强投研能力建设,增强对宏观经济、相关产业、行业、企业的研判分析和投资机会把握能力。探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提升经营管理质效,推进科技赋能和数智化转型。
做强做优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服务化解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等领域风险。《指导意见》提出,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积极加大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力度,服务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挥知识、技术、法律等专业优势,探索采取多种方式参与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积极落实国家有关房地产政策,支持受困房企项目纾困化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要求,发挥风险化解和资产处置专长,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问题企业纾困业务,聚焦问题企业有效金融需求,通过过桥融资、共益债投资、夹层投资、阶段性持股等方式实施纾困,促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恢复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结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自身定位、资源禀赋等,因地制宜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促进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壮大,支持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强化风险管控稳健经营
风险防控始终是金融行业的关键任务之一。《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构建“三道防线”,强化对关键岗位和业务的管理监督,防范道德风险和腐败问题。与此同时,公司应加强存量风险资产处置,严控新增业务风险,确保资产质量真实反映,提升风险抵御能力。
资产负债管理同样被高度重视。《指导意见》指出,公司应合理确定业务投放规模,避免盲目扩张和负债驱动式增长。建议适当提高中长期负债占比,改善资产负债匹配程度,守好流动性安全底线。同时鼓励通过发行金融债、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多种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增强资本实力。
此外,瘦身健体也成为监管重点之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稳妥推进附属机构优化整合,回归主责主业,提升资源使用效率。特别是对境外非金融子公司,应审慎把控新增业务,防范国别风险和汇率风险。
金融监管总局认为,《指导意见》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聚焦主责主业,强化风险防控,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质效,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挥特色功能,更好地服务化解金融和实体经济风险,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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