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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集活禽屠宰及汤食深加工生产基地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变更公示

2024-09-27 16:24:14 来源:长江商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武汉汪集禽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汪集活禽屠宰及汤食深加工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目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因生产规模调整,重新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向公众提供项目概况、环境影响、环保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1、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活禽现代化屠宰基地,占地约为56亩(含15亩的高压走廊区域),建筑面积为31519㎡,含待宰车间、屠宰车间、分隔车间、暂存冷库等主要生产区域及配套辅助楼;建设灌汤食品智能化加工基地,占地约为35亩(含6.8亩的国防光缆区域),建筑面积为22000㎡,含食品深加工车间7000㎡、综合楼7200㎡、电商中心7200㎡。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活禽(鸡、鸭、鸽等)屠宰加工1100万只、深加工500万罐各类灌汤产品、休闲食品300吨的生产能力。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待宰间、屠宰间、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食堂及食品深加工产生的油烟及燃气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采取有效措施后恶臭气体均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标准要求,油烟废气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要求,锅炉废气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表3标准要求。根据本项目AERSCREEN估算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故无需设施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待宰间、屠宰间、污水处理站应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踏勘,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卫生防护距离以内不得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区等敏感目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成后,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各污染物浓度均能够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三级排放限值和汪集街道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经汪集街道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举水河,对受纳水体举水河的影响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范围内。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成后,项目各噪声源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厂房隔声后,东侧厂界昼间的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的要求,南、西、北侧厂界昼间的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按照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置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厂内能够利用的厂内利用,不可利用的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回收或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符合固体废物“零排放”的规定。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污染途径进行了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营运期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此外,项目设置了完善的地下水监测系统,一旦地下水监测井的水质发生异常,将及时通知有关管理部门和当地居民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因此,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及风险可降至可接受的程度。

6)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结论

通过对废水非正常排放、恶臭超标排、次氯酸钠溶液泄漏等事故、分析发现,通过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水非正常排放、恶臭超标排放带来的风险后果。废水非正常排放、恶臭超标排放所产生的风险在环评要求的风险方法措施落实后是可控的。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选址和总平面布置总体合理可行。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后,项目环境风险可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拟建项目可行。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本项目为中心,边长5km)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也可以事先告知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建设单位提供的地址查阅纸质报告书。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6、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武汉汪集禽业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汪集街道汪集村五组汪集路57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7-89878177

电子邮箱:329611605@qq.com

7、环评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T1写字楼2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7-87860257

电子信箱:whzhyzx1@126.com

汪集活禽屠宰及汤食深加工生产基地项目全本可在以下链接获取: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8__XqKWmFebbi_8w19Hbg?pwd=6ak6 提取码: 6ak6 

汪集活禽屠宰及汤食深加工生产基地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表可在以下链接获取: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LnksniFoeHdS8MCnuBkA?pwd=5fe7 提取码: 5fe7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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