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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首期规模885亿 将结合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实际开展投资

2021-09-06 08:00:13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周舜尧

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又一次迎来重磅政策文件。9月3日,财政部网站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支持政策的方案》(简称《方案》),提出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完善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健全横向和纵向财政体制,调动政府和市场、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支持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主动脉、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财税支持措施有关情况。

近三年安排各项转移支付达9.6万亿

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1个省和直辖市,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板块,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占据全国“半壁江山”,生态地位突出,具有独特优势和巨大潜力。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介绍,财政部近年来通过出台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措施,从政策和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

其中,2018至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长江经济带沿江省市各项转移支付达9.6万亿元,年均增长11.8%,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总额40.8%;2021年截至目前已安排3.2万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方面,同样将长江经济带作为重要因素考虑,2018—2021年下达沿江省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6.1万亿元,年均增长28.5%,占全国的比例41.1%,充分体现了对长江经济带的支持。

主要投向长江经济带沿江省市

许宏才表示,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17项具体政策措施,支持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方案》提出,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重点投向长江经济带。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首期规模885亿元,中央财政出资100亿元,沿江省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出资。第一期存续期间主要投向长江经济带沿江省市,重点投向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绿化、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绿色交通、清洁能源等领域。许宏才介绍,基金股东机构多元,通过吸引沿江11个省市政府出资,充分调动沿江省市政府积极性,也发挥地方在项目推荐等方面的信息优势,加强基金与沿江地方政府的合作。

许宏才表示,将紧密结合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实际开展基金的投资。基金可以直接投向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的项目,就是直投。同时,考虑到长江经济带市场潜力大、产业基础好的客观实际,基金也可以通过金融的手段,比如子基金投入等金融手段,加快培育绿色发展领域的市场主体,扶持绿色产业发展,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的绿色转型,为解决生态环境的问题提供系统性产业支撑。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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