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住建部等八部门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 力争3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住建部等八部门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 力争3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2021-07-26 07:19:52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72179亿元,同比增长15.0%;商品房销售面积8863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7.7%……这些来自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表明,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依旧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房地产市场健康与否,对经济增长和居民生活有巨大影响。

7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

重点整治四大方面

在监管部门和地方有关部门的加码调控和监管下,2021年上半年仍出现了个别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事件。北京、西安等地都在上半年公布过一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为此,《通知》提出,要因城施策突出整治重点。其中,主要聚焦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四方面。

在房地产开发方面,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等。

在房屋买卖方面,重点整治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等。

在住房租赁方面,重点整治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等。

在物业服务方面,重点整治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等。

将持续加大惩处力度

《通知》要求,要依法有效开展整治工作,各城市要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充分利用媒体、12345热线、电子信箱、门户网站,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专项检查,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逐条分析研判,形成整治问题清单。

此外,还要持续加大惩处力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思路,多措并举,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长江商报记者 周舜尧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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