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讯(记者 刘倩雯)2月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消息,全国已有27个省(区、市)开展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新增试点包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陕西、宁夏、青海、新疆共计15个省区,首批开通统筹地区89个、定点医药机构663家。
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
据介绍,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提供异地就医备案功能,22个省份的170个统筹地区参保人可以依托国家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办理备案,同时,可以在线查询开通普通门诊试点的统筹地区和定点医药机构。
责编: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