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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诚因报告数据不准被约谈   债市10家评级机构多家存管理漏洞

2019-09-23 07:28:05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记者 但慧芳

    一边是“狼来了”,一边是“内功不够”。近期,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自律处分信息显示,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作为信用评级机构,因对个别发行人出具的评级报告数据计算不准确以及网站披露的评级模型信息不完整等问题,交易商协会给予东方金诚诫勉谈话处分,并责令全面深入整改。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从事债券市场信用评级的10家机构,频繁曝出种种不合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国内信用评级行业还正受到国际评级机构的冲击,穆迪、标普和惠誉均已在华设立全资子公司,今年7月标普(中国)已给出首个发行人信用评级。有行业人士称,面对国际评级机构在资本实力、业务创新、管理模式和技术积累等方面的优势,国内评级公司如何挖掘内在潜力,强化自身竞争优势,规范行业健康发展,缓解国外竞争压力也成为需要思考和防范的问题。

    东方金诚数度被协会点名

    近日,交易商协会2019年第10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显示,东方金诚作为信用评级机构,在提供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评级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对个别发行人出具的评级报告数据计算不准确,内部三级审核未发现相关数据错误情况,内部质量控制执行不到位。二、2019年2月向协会提交的注册申请材料及2019年3月在东方金诚网站披露的评级模型信息不完整,城投企业类“业务类型”对应得分未包含二次调整选项。后续,东方金诚进行了补充提交和披露。

    自律处分信息称,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2019年第10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给予东方金诚诫勉谈话处分,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这是东方金诚今年再度被证券业协会和交易商协会点名。今年第二季度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运行及合规情况通报显示,东方金诚在立项评估阶段均缺乏有效的过程管理和合规管控,未对立项评估会议情况进行记录,个别环节未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合规监督流程,不利于评级业务全流程合规监督和管理。在信息披露方面,东方金诚在个别评级项目中未按评级报告披露的方法计算重要财务指标。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东方金诚在评级立项、三级审核等环节的作业管理未实现信息化,不利于相关环节时间的确认和资料的留存。

    回溯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对评级机构点名惩戒的历史,上一次被自律处分会议点名处分的是评级机构大公资信。因相关从业人员向受评企业提供大额咨询服务、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提供的多份文件材料存在虚假表述和不实信息,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暂停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相关业务一年。

    今年3月,证监会公布了2018年证券评级机构现场检查工作情况,东方金诚也赫然在点名处罚之列。

    当时,证监会组织多地证监局联合沪深交易所、证券业协会以及交易商协会对7家证券评级机构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结果显示,部分证券评级机构存在四大问题:一是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缺失,违背独立性原则开展证券评级业务。二是评级质量控制不到位,级别上调缺乏客观依据。三是跟踪评级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关注到受评对象重大变化,跟踪评级启动不及时。四是资产证券化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现金流预测不审慎等。

    对此,北京证监局对大公资信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行政监管措施,期限一年,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证券评级业务,更换不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对东方金诚出具监管警示函;上海证监局对上海新世纪和中诚信证评出具监管警示函。

    信用评级机构质量待提升

    事实上,东方金诚并非国内信用评级市场的“差等生”。在交易商协会公布2018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机构业务市场化评价结果的公告中,对各评级机构的业务素质、评级结果质量、评级报告质量、评级服务质量等各方面进行评价,东方金诚排名第三,仅次于中诚信国际和上海新世纪资信两大行业龙头。

    华研数据研究院一份报告显示,国内几大评级机构发展已较成熟,中诚信、联合评级、大公、新世纪和鹏元五大评级机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33.41%、29.28%、15.73%、14.97%、3.39%,合计96.78%,市场占有率稳固,投资者与机构合作关系已经建立,对其也更依赖、熟悉。

    华研数据称,中国债券信用级别普遍偏高,其中以AA级占比最大,在2017年占比约53.5%,整体分布十分集中。以金融债为例(金融业债券发行数量比例为80.84%,故作为示例),截至2017年7月19日,AAA级占比73.12%,比2014年末上涨25.16%,整体分布向AA+、AAA级靠拢,信用级别泡沫愈加严重。另外,国内信用机构相较国际信用机构级别等级较少,不易区分评级对象的风险程度。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被分在了同一等级内,会给后续债券定价环节造成困难,难以形成区分性的市场利率,影响投资者对风险的预期判断。

    “一方面,我国作为全球第三大债券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在深化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将会有更多的境外评级机构乘借政策东风进入我国这片富有活力的新兴市场。另一方面,我国评级市场评级机构起步较晚,数量匮乏且方法落后,难以满足我国债券市场乃至整个金融领域信用评级规范发展的要求。”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盘和林撰文指出。

    截至2018年12月末,在人民银行备案的法人信用评级机构共96家,其中,从事信贷市场信用评级的机构93家,从事债券市场信用评级的机构10家,7家机构同时在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开展业务。

    从今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运行及合规情况通报来看,中诚信国际这类行业龙头,在一季度和二季度均被指出众多发展问题。如评级结果对受评对象信用风险预警功能薄弱;评级结果的给定合理性差,评级质量控制不足;调查访谈工作不到位,自律规则执行不严;评级报告信息披露不充分等。其中,中诚信国际、联合资信被提出,在个别受评对象违约后大幅下调级别,部分受评对象在违约前6个月依然维持AA级及以上级别,评级结果未能及时反映受评对象信用风险水平,对受评对象信用风险的揭示较弱。中诚信国际调升部分项目的评级模型打分结果,但调整理由已在评级模型中反映,评级作业不审慎,评级结果依据不足。中诚信国际个别跟踪评级项目未访谈受评对象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子公司负责人,且未列明原因并采取替代性调查手段。

    在第二季度,中诚信国际与东方金诚一同,其在评级立项评估、评级报告质量、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被指出众多漏洞。

    盘和林指出,通过2017年以来推进信用评级对外开放,鼓励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外资信用评级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将对我国评级市场的现有格局带来积极影响,加速低效违规机构的淘汰,提升行业整体竞争水平,在“鲶鱼效应”下促使评级市场公信力的回归,从而推动评级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不过,国内评级公司如何挖掘内在潜力,强化自身竞争优势,规范行业健康发展,加强执业质量和服务,提升业务水平,仍需要各机构主体“修炼内功”。

    7月底,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其中提出: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所有种类债券评级,评级行业对外开放步伐进一步加大。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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