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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志软件前五大客户均为日企   8成收入来自对日软件开发服务

2019-07-18 06:51:06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记者郑玮

7月17日,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凌志软件”)回复了科创板第三轮问询。

第三轮问询中,上交所共对凌志软件提了5个问题,分别关于收入确认、公司投资、收入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外协以及其他问题。其中,被关注的最多的当属收入相关财务信息披露。

长江商报记者发现凌志软件客户集中度高,2018年前五大客户均来自日本。当年凌志软件对日软件开发服务收入高达3.9亿元,占比82.63%,而2016年该比例也达到了88.15%。

凌志软件“三类股东”数量也较多。招股说明书显示,截至2019年3月31日,除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外,凌志软件共有23家“三类股东”。上交所要求凌志软件说明现有“三类股东”是否符合资管产品杠杆、分级和嵌套的要求,过渡期安排是否已有明确时间进度安排等。

从新三板到科创板

公开资料显示,凌志软件成立于2003年1月,注册资本为3.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宝泉,主营业务为对日软件外包服务和为国内证券业提供金融软件解决方案。

招股书显示,2014年7月,凌志软件在新三板挂牌;2016年6月,公司向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在A股上市的申请材料,2016年7月1日起,公司股票在新三板暂停交易;2018年11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议案》,并于2018年12月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公司股票自2018年12月12日起恢复转让。目前,凌志软件仍在新三板挂牌,因重大事项已于4月11日开市起停牌。

有业内人士表示,上一次撤回IPO申请主要因“三类股东”问题。“三类股东”即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

“三类股东”问题此前困扰了众多新三板拟IPO公司,清理“三类股东”、对“三类股东”穿透式核查等方式,成为一些拟IPO公司未能成功过会的主要原因。

不过,“三类股东”问题迎来政策松动的迹象。近日全国股转公司推进的存量改革中,对特定事项协议转让规则进行了修订,股转公司为“三类股东”在IPO审核停牌期间的退出提供了实现通道,允许其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业务完成股份的转让过户。

重新回到IPO征程,凌志软件的底气或许也来源于不错的2018年财务报表。

根据3月12日公布的2018年年度报告显示,凌志软件当年营业收入为4.67亿元,同比增长22.01%,扣非净利润为8931万元,同比增长55.69%。

前五大客户均为日企

让凌志科技受到关注的是,凌志软件的前五大客户与供应商均为日本企业,包括株式会社野村综合研究所、TIS株式会社、富士通株式会社、株式会社SRA、大东建托株式会社,年度销售占比分别为44.42%、9.31%、7.56%、6.96%、4.60%。

凌志软件也表示,对日软件开发服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主要包括公司为日本一级软件接包商或最终客户提供软件开发服务,还包括部分为日本一级软件接包商在中国设立的子公司提供软件开发服务,这两块业务收入均来自于日本市场。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对日软件开发服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8.15%.82.38%和82.63%,占比较高。未来对日软件开发服务仍将是公司重点发展的业务,因此公司存在依赖日本市场的风险。

招股书显示,公司最大客户野村综研软件发包金额占其生产成本的44.6%,对中国企业的发包金额从2004年的64.59亿日元增加至2017年的195.32亿日元,年复合增长率为8.88%。总体来看,日本企业在中国市场加大了服务项目的发放,侧面反映中国IT行业劳动成本具有明显的优势。

同时,招股书也表示,如果野村综研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发生野村综研和凌志软件终止合作的情况,将直接影响到凌志软件的经营,给凌志软件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凌志软件国内软件开发业务的营收占比有所上升,凌志软件于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国内软件开发服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85%、17.61%和17.37%。对此,有专业人士认为,国内客户的增加有助于降低公司对日本业务的依赖。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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