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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川物联携数千万对赌协议承压闯关   应收账款连续三年攀升最高占营收88%

2019-06-17 06:48:10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记者 杨玲玲

    近日,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川物联”)科创板上市申请获上交所受理。

    与大多数企业不同,秦川物联是带着对赌协议“赶考”科创板。2018年2月,香城兴申以2928万元认缴秦川物联新增注册资本600万元,增资协议中含有退出安排的对赌条款,若秦川物联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中国境内A股上市,则香城兴申有权要求秦川物联实控人邵泽华一次性回购香城兴申届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发行人的股份。

    同时招股书显示,2016年至2018年,秦川物联研发费用投入分别为1216.05万元、1414.19万元、1750.97万元,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分别为10.09%、8.78%、8.64%,逐年走低。

    报告期各期末,秦川物联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06亿元、1.14亿元及1.55亿元,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79%、70.65%及76.29%。

    针对企业上市及发展等相关问题,长江商报记者先后致电致函秦川物联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表示会将消息传达给相关负责人,但截至发稿时未收到回复。

    毛利率逐年下滑

    公开信息显示,秦川物联从事智能燃气表及综合管理软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

    根据招股书,秦川物联拟募资4.07亿元用于智能燃气表研发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约2.33亿元用于智能燃气表研发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占比57.19%。

    2016年至2018年,秦川物联营业收入分别为1.21亿元、1.61亿元及2.0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477.19万元、998.47万元、4412.74万元。公司净利润波动较为明显,其中2017年净利润较2016年同比下降了71.29%。对此,秦川物联解释称:“2017年度,公司净利润为998.47万元,主要系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确认股份支付2560.32万元所致。”

    报告期内,秦川物联毛利率分别为48.90%、47.82%及44.42%。针对毛利率逐年下滑的趋势,秦川物联表示,主要系智能燃气表市场的竞争趋于激烈,公司产品售价有所下调;同时,物联网智能燃气表新增功能较多,通信模组及通信服务费用等外购产品及服务的采购成本相对较高,导致毛利率有所降低。

    除了毛利率持续走低,秦川物联的现金流状况也不容乐观。报告期,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937.78万元、3470.5万元、3416.75万元。同时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06亿元、1.14亿元及1.55亿元,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79%、70.65%及76.29%,占比较高且波动明显。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秦川物联的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同样处于高位。数据显示,报告期,新天科技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39%、51.35%、50.55%;威星智能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7.13%、48.72%、53.95%;金卡智能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8.81%、35.92%、40.65%。

    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两连降

    招股书披露,邵泽华为秦川物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股票发行前,邵泽华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82.89%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票发行完成后,邵泽华持有62.17%的股份,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秦川物联在招股书中提到,邵泽华如果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对董事会、股东大会施加影响力,将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产生影响,公司面临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同时,秦川物联表示,生产基地改扩建子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形成年产各类燃气表230万只的总产能。而报告期内,各类燃气表产能合计分别为 53.58 万只、66.50 万只和 84.75 万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并达产后的产能较现有产能增长145.25万只,增长幅度较大,或将面临产能消化问题。

    除了可能面临产能消化问题,秦川物联税收优惠占扣非净利润的比例3年均超过三成。数据显示,报告期内,秦川物联税收优惠合计分别为1016.05万元、1179.44万元、1710.96万元,占当期扣非后归母利润总额的38.17%、32.83%、34.89%。

    同时报告期内,秦川物联研发费用投入分别为1216.05万元、1414.19万元、1750.97万元,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分别为10.09%、8.78%、8.64%,逐年走低。

    更值得一提的是,秦川物联还是一家身携对赌协议“赶考”科创板的企业。

    日前,上交所在发布的第二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中提到,原则上要求发行人在申报前清理对赌协议,但同时满足四大要求的对赌协议可以不清理。

    招股书显示,2018年2月2日,秦川物联、邵泽华及香城兴申签署《增资协议》,其中含有退出安排的对赌条款,若公司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中国境内A股上市,则香城兴申有权要求邵泽华一次性回购香城兴申届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发行人的股份。

    2019年5月,秦川物联、邵泽华与香城兴申签署《关于〈增资协议〉的补充确认》,三方共同确认:在秦川物联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科创板上市材料且审核程序尚未终结期间,香城兴申无权要求回购;如果秦川物联顺利上市,回购条款自动终止;如秦川物联撤回上市申请、上市申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或被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则回购条款恢复。

    不过秦川物联在招股书中提到,对赌安排已满足四项要求:发行人不作为回购义务人;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对赌安排不与市值挂钩;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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