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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将占就业人员25%

2019-06-03 07:34:16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下称方案),从培训数量、培训质量两方面明确了未来三年的工作目标。方案中提出,2019年至2021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三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相关专家表示,方案的出台有助于稳定和促进就业,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对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提升人力资源质量对接发展需求

一直以来,我国劳动力市场长期存在劳动者供给与用工需求对接偏差的问题,其背后正是人才培养机制与实际需求之间的结构性矛盾问题。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方案》提出,2019年至2021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三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经过努力,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对于加强对重点就业群体的培训,《方案》提出,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持续实施农民工“春潮行动”、“求学圆梦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返乡创业培训计划以及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专项培训,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对有创业愿望的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创业担保贷款、后续扶持等服务。

千亿元提升技能稳就业

充分有效的资金保障,是这次行动方案的一大亮点。《方案》提出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支持和筹集整合力度,将一定比例的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以及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的1000亿元,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

同时,《方案》提出,要依法加强资金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既是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也是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近日就方案答记者问时表示,方案主要面向职工、兼顾其他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

武汉一高校长期关注职业教育发展的专家在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社会各界对于职业教育以及职业技能培训仍待进一步扭转此前的认知,用工主体对于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人员也应从实际薪资待遇上有所体现。

方案要求,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措施,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工作,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营造技能成才良好环境。对此,他认为,这有助于调动劳动者和培训主体积极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从而使培训行动更加贴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技能综合素质素质提升,满足了社会需求。此外,还需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大幅度提高我国高技能人才在产业工人队伍中的比例,是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源泉。

●长江商报记者 张衡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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