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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94个港口岸电改造 年减少各类气体排放1.2万吨

2019-03-04 06:45:54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记者 徐靓丽

3月1日,武汉国际集装箱公司阳逻港一期码头,船舶抵达港口后,不再使用自身柴油发电供给船只使用,而是通过电缆接通岸边的岸电系统,使用码头岸电。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消息显示,2018年,武汉新港管委会在阳逻国际港集装箱港区启动了岸电系统试点项目,先后在阳逻港一期、二期、三期等码头,新建、改建岸电设备13套,具备安全、便捷供电条件。岸电的使用,一方面减少船只的用能成本,一方面降低了航运船舶的污染问题。

湖北岸电年用电量近2100万千瓦时

航运船舶污染问题引起国家重视,各地开始意识到船舶污染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2月下旬,交通运输部等6家单位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共同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要求促进岸电规范化、规模化、可持续化、常态化、便利化发展。

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三峡段日均积压待闸船舶614艘,高峰时停船近千艘,过坝船舶平均待闸时间105小时,最大待闸时长达到643小时,超过26天。待闸船舶每年使用燃油排放二氧化硫约12吨,一氧化碳4.52吨,二氧化碳7965.75吨,氮氧化物7.62吨,烟尘2.13吨。不但威胁中华鲟等珍稀动物的繁殖和生存,还易造成柴油泄漏,污染水源。

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肖黎春介绍,截至2018年底,国网湖北电力已推动长江流域湖北境内94个港口进行岸电改造,建成、投运总容量11.22万千伏安的岸电设施,年用电量近2100万千瓦时,相当于替代燃油4463吨,减少各类气体排放1.2万余吨。

在长三角地区,长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岸电试点港区”经验交流暨成果展示活动消息显示,截至2018年底,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范围内共建设了35套岸电项目,涵盖44个泊位,其中包括20万吨级邮轮、15万吨级集装箱、20万吨级干散货和修船码头泊位。

11.5亿专项资金补贴港口岸电工程

2015年,交通运输部拿出11.5亿元专项资金用来补贴港口岸电工程。2017年,交通运输部又印发《港口岸电布局方案》,对港口岸电设施建设进行顶层设计。但岸电推广依然存在阻力。

日照港集团、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指出,岸基供电设施特别是高压变频岸电设施投资成本较高,让企业倍感压力。同时,多地岸电价格高于柴油发电价格,从成本角度看,岸电并不占优势,船方往往不会主动要求接入岸电。广西北部湾港相关负责人则提出另一大难题:船舶岸电接口设备未统一,通用性不强;而且岸电操作也没有统一标准,很容易造成费时费力,影响船舶运营。

肖黎春认为,当前长江流域港口岸电建设推进顺利,但存在协同机制不完善、配套政策不健全、标准规范不统一三个方面的问题。他建议各方合作,协同推进长江流域港口岸电建设全覆盖。在运营方面,交通运输部尽快出台岸电项目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补贴奖励政策,各地财政部门加快出台地方财政资金奖励政策,完善各地岸电服务标准和定价政策。同时,也需要统一标准体系,方便操作、运营、维护、信息交换等。

2月下旬,交通运输部等6家单位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共同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2020年底前完成《港口岸电布局方案》的建设任务,实现全国主要港口50%以上已建的集装箱、客滚、邮轮、3千吨级以上客运和5万吨级以上干散货专业化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能力的目标。加快三峡岸电发展实验区建设和应用,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三峡通航核心水域港口和待闸锚地岸电设施全覆盖。

为了让岸电发展能够可持续化、常态化、便利化,需要解决岸电设施运营企业尤其是港口企业不能向船舶收取电费问题,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建立与岸电设施使用效益相挂钩的财政资金奖励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促进岸电设施建设和推广使用。要求2019年7月1日起具有船舶岸电系统船载装置的现有船舶(液货船舶除外)应按要求靠港使用岸电,2021年1月1日起邮轮应按要求靠港使用岸电,2022年1月1日起中国籍的内河船舶和海船应按要求靠港使用岸电。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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