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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长江大保护 湖北与非法采砂者斗智斗勇

2019-01-07 03:12:17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记者徐靓丽

“执法艇能迅速出警、上下游兼顾、左右岸辐射,不法分子虽狡猾,但难逃执法人员‘法眼’”。日前,武汉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长江商报记者,长江武汉段全面禁采,打击非法采砂现已形成全江段、全天候覆盖,主动出击态势。《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下称《条例》)2018年12月正式实施,条例大幅度提高了罚款数额,最高罚款额度提高到30万元,与国务院颁布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相衔接。在执法上,增加了吊销采砂许可证、扣押运输工具以及扣押、没收采砂船舶等有针对性的措施。

与非法采砂者斗智斗勇

“哪有什么钓鱼爱好者半夜两点还在江边钓鱼?”武汉市水务执法总队的执法队员告诉长江商报记者,在汉口江滩五福路闸口武汉市水务执法码头附近,长期有“钓鱼爱好者”钓鱼,他们的真实身份是非法采砂者的“眼线”。武汉市水务执法码头担负河道采砂管理巡查执法的集结点和指挥部任务,一有动静,这些“钓鱼人”就会拉响警报,提醒身处江面的不法分子“快逃”。

更有甚者,不法分子藏身码头附近居民楼,用高倍望远镜时刻监视执法队员的出行,武汉市水务执法总队执法管理三队的队长因此得了个外号——“大头”。“大头上岸了”“大头上船了”成为不法分子之间通风报信的暗号。

针对非法采砂船行踪不定、流动性强的特点,武汉河道采砂管理能力不断升级。武汉市多个提供便捷的办公、值守及相关后勤保障的水务执法码头投入使用,与之配套的执法艇增至8艘。2018年12月26日,为有效震慑不法采砂分子,7艘执法艇集结巡江,从武汉市水务执法码头出发,列队前行至二七长江大桥后折返。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同区的执法艇互换执法、临时征集渔船执法,为了与非法采砂者斗智斗勇,执法人员想尽了办法。

数据显示,去年以来,武汉市共处置了涉砂船只868艘次,拆除采砂机具380台(套),遣返外籍涉砂船只98艘,立案232起,行政罚款841万元。其间,向公安部门移交入刑案件5起,刑拘涉案人员50人,起诉19人,网上追逃3人,法院判决2起,4人获刑。

全流域对非法采砂保持高压

2018年12月1日,《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强化了河道采砂管理的属地责任,确定了河道采砂总量控制制度,完善了河道采砂规划和许可制度,细化了河道采砂现场监管要求,加大了对非法采砂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未经许可擅自在河道采砂的,设定了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未持有合格检验证书、登记证书、必要航行资料的采(运)砂船舶(机具)在河道违法采砂的,予以没收。湖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周汉奎在署名文章中表述,“《条例》在充分吸收近年来采砂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对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砂石来源合法性检查、交界水域联合执法、采砂违法行为信用记录、信访举报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拓宽了违法对象的管制范围,加大了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和打击力度,丰富了管控方法和手段。”

记者梳理资料发现,不仅仅是湖北省,长江全流域在打击非法采砂方面不断深入。2018年5月28日,全国首例危害长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涉黑案件,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被告人刘某等16人团伙控制垄断长江流域武汉部分水域非法采砂利益,组织特征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构成要件,团伙头目刘某、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2018年8月8日,江苏省镇江市检察院向社会各界通报“齐某等26人长江特大非法采砂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相关情况。该案是江苏省首例非法采砂领域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也是近年来长江航道领域所查办的涉案人数最多,涉案金额较大,案情复杂、定性疑难的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公开数据显示,在各部门通力协作下,长江流域非法采砂较为突出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水上安全指标总体下降。2018年上半年,公安部门立非法采矿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568起,破56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7人。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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