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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伦通“1+3+1”配套规则出炉 为“通车”鸣响政策发令枪

2018-10-15 09:10:07 来源:长江商报综合

沪伦通的各项准备工作衔枚疾进,距离年内开通的目标越来越近。
10月12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上海与伦敦证券市场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同一天,上交所和中国结算根据该规定制定了配套业务规则并自10月12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此,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认为,沪伦通作为与发达资本市场的深度合作和制度创新,作为新时代我国全面开放新格局中的重要一环,具有重大的战略背景和历史意义。
沪伦通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机制。两地市场的互联互通机制包括东向业务和西向业务。东向业务是指伦交所的上市公司可在上交所挂牌中国存托凭证,即CDR,西向业务是上交所A股上市公司可在伦交所挂牌全球存托凭证,即GDR。
业内人士认为,《沪伦通监管规定》及配套措施的发布实施,为沪伦通推出正式鸣响了政策发令枪。按照既定时间表,沪伦通拟于今年年内正式启动交易,届时将出现上海和伦敦两地市场企业互挂首单。
5个配套规则
上交所征求意见的业务规则包括“一个办法”和“三个指引”,涉及发行、上市、交易、跨境转换、持续监管等诸多环节,以及境内、境外不同市场主体,带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中国结算征求意见的是“一个细则”,意在规范沪伦通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
业界认为,随着一系列配套规则的发布,以及交易所层面铺开各项准备工作,意味着距离沪伦通正式开通越来越近,“通车”指日可待。
具体看,“一个办法”即《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是上交所专门规范沪伦通业务的基本业务规则,对沪伦通业务进行了全面、综合的规范。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体现沪伦通业务的制度特色,《暂行办法》作出了一些具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例如,中国存托凭证实行上市预审核制度,采取竞价交易与做市商制度相结合的混合交易方式,特定情形下适当放宽涨跌幅等。
“三个指引”则对《暂行办法》确立的上市预审核、跨境转换、做市商等机制分别作出细化规定。
市场人士表示,沪伦通市场联接伦敦与上海两地市场,考虑到两地交易时间差异较大以及投资者对产品熟悉度较低,做市商机制对市场的稳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个细则”,即《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中国存托凭证业务中,证券账户设置、初始登记、生成兑回登记、公司行为业务”等四方面内容。
吸引全球资金关注A股
当A股市场鸣锣开市的时候,伦敦刚过午夜时分。上海与伦敦,两地直线距离超过9200公里,随着不久的将来沪伦通的开通,将对A股市场带来什么样的实质性影响,这也是市场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
业界普遍认为,沪伦通会带来中长期利好。相比A股,英国股市的国际化程度比较高,沪伦通将有助于吸引全球资金对A股的关注,带来蓝筹股的估值修复行情。
在华创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王君看来,沪伦两市以蓝筹为主,外资价值投资的风格偏好或逐渐引导A股市场投资趋于价值博弈。一方面,A股估值水平目前处于合理区间,市场紧密监管下双向跨国资金对估值影响有限;另一方面,为保持交易平稳性,沪伦通初期将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估值博弈向价值博弈演变。
“相较于沪港通和QFII制度,沪伦通在三个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李迅雷称,首先,沪伦通开创了交易所互联互通的新模式。不同于沪港通的订单路由模式以及QFII制度的直接开户参与交易的模式,沪伦通项目采用的是产品交叉挂牌模式,并借此破解了跨时区互联互通的重大难题。
对券商而言,沪伦通的落地,也将为投行业务带来更多的收入渠道。“比如并购和再融资业务,特别是西向业务,国内上市优质公司可以直接在伦敦交易所融资,拓展上市公司融资渠道,为国内上市公司海外开拓、并购等提供了资金便利。”一位券商投行人士表示。(证券日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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