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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对首次在深沪上市民企奖励400万

2018-09-12 06:47:4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为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日前,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多项支持措施。

其中,在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方面,提出对企业牵头组建国家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一次性补助建设经费1000万元;牵头组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研究中心的,一次性补助建设经费500万元。支持企业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创新,对省内企业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主导制订出台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每项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奖补资金由省与地方财政各承担50%。

同时,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加强对拟上市“金种子”、“新三板”挂牌、债券及资产证券化发行后备资源民营企业的培育和引导,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对在沪深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民营企业,省政府奖励400万元,分阶段拨付。对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省财政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省内企业按规定异地“买壳”或“借壳”上市后,将注册地迁回我省的,省财政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全面落实民间资本准入平等待遇。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试点开展民间投资项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定期调整公布民间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进一步明确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此外,持续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2019年6月底前将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四个环节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优化新开办企业银行开户流程,2018年底前实现新开办企业银行开户与设立登记同步申请、并联审批。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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