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勤上股份信披违规遭“顶格”处罚 实控人质押所持全部股权

勤上股份信披违规遭“顶格”处罚 实控人质押所持全部股权

2018-08-03 16:53:23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记者  范维雅

8月2日,勤上股份(002638)发布的一则公告宣告了日前因信披违规而遭受的行政处罚落地。

公告显示,2016年9月30日,勤上股份与成都高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高达”)就收购成都七中实验学校签署《收购及投资意向书》,属于重大事项。

然而,勤上股份未及时披露上述事件,构成信披违规。

证监会决定对勤上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另外,公司实控人李旭亮则遭终身市场禁入,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长江商报记者查阅勤上股份一季报后发现,实控人李旭亮已经将其手中所持的股份全数质押。截至8月3日收盘,勤上股份股价2.97元,相较质押当日的股价,跌幅超7成。

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 实控人遭终身市场禁入

8月2日晚,勤上股份披露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当事人则收到《市场禁入决定书》。

公告显示,2016年9月30日,勤上股份与成都高达就收购成都七中实验学校签署《收购及投资意向书》。此次交易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重大事项。

然而,勤上股份未及时披露上述事件,并于2017年2月17日再次签订了与上述意向书主要内容基本一致的《收购及投资意向书》。

证监会认为,勤上股份未及时披露应披露信息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证监会决定对勤上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对公司投资总监胡玄跟给予警告及5年市场禁入措施,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对董事长陈永洪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罚款。公司实控人李旭亮则遭终身市场禁入,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4年3度信披违规 实控人累计被罚超100万

据了解,这已经是该公司第三次因信披问题被证监会处罚。

2013年5月3日,勤上光电(勤上股份曾用名)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2014年5月12日,勤上光电公告,因涉及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未能依法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4年12月1日,勤上光电再次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2015年3月17日,勤上光电再次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因是2013年、2014年上市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勤上集团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累计金额为18.27亿元,而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上述两次处罚中,李旭亮分别被处以20万元和30万元的罚款,加上如今被罚的60万元,李旭亮已经累计支付了110万元的罚单金额。

值得一提的是,长江商报记者查阅勤上股份一季报后发现,实控人李旭亮已经将其手中所持的股份全数质押。对于质押用途,勤上光电曾在公告中表示,主要用于日常资金需求和对外投资。

从质押价格来看,2016年12月2日,李旭亮及其关联人质押了全部持股,质权人为西藏信托,对应上市公司的收盘价则为10.38元/股。如今股价已经跌至2.97元,跌幅超7成。

业内人士认为,由于虚假陈述的事实部分有证监会认定,法律部分有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投资者在类似案件实践中有着较高的胜诉率。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