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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集团被证监会顶格处罚

2018-05-18 06:58:42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等

 □本报记者 徐佳

证监会对于庞大集团(601259.SH)涉嫌信批违法的调查终于落地。5月16日晚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庞大集团涉嫌信批违法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依法决定对庞大集团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庞庆华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相关当事人武成、刘中英给予警告并分别处罚款30万元、15万元。

庞大集团自2011年上市以来一直风波不断,主业持续低迷。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庞大集团上市7年来,仅2013年扣非净利为正。为提振业绩,缓解资金压力,庞大集团除了不断融资之外,一年内两次出售旗下4S店资产“粉饰”业绩。

与此同时,庞大集团实控人继去年5月减持1.07亿股公司股份后,目前已质押99.98%所持股份,而公司高管也在进行轮番减持。

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等

据了解,相关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主要包括庞庆华、庞大集团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庞大集团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庞大集团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等三个方面。

具体来看,截至2014年底,庞庆华为庞大集团第一大股东,包头信达民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民公司”)为庞大集团第二大股东,二者是一致行动人。

2015年3月4日,庞庆华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公告称2015年2月16日至3月3日期间其一致行动人信达民公司累计减持上市公司5%股份。其中,信达民公司大宗交易减持11600万股“庞大集团”的实际受让方系庞庆华个人控制的关联方,庞庆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当时仍实际控制和拥有该部分股票。但庞庆华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未如实披露其一致行动人当时仍实际控制和拥有相关“庞大集团”股票的事实,遗漏披露其通过涉案收益互换进行融资的安排。

而庞大集团2015年3月4日披露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系按照《权益变动报告书》口径进行披露,相关内容亦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与此同时,庞庆华为庞大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同时为冀东物贸、中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冀贸易”)的实际控制人,冀东物贸、中冀贸易为庞大集团的关联方。2015年3月2日至5月27日期间,庞大集团及其子公司与冀东物贸、中冀贸易发生多笔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相关规定,庞大集团对其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应当予以披露,但庞大集团并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不仅如此,2016年10月24日,公安机关向庞大集团出具《调查取证通知书》。同日,公安机关对庞庆华进行讯问并制作讯问笔录,向庞庆华出具《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武成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亦知悉上述事项。2017年3月27日,公安机关向庞大集团出具《撤销案件决定书》。

根据相关规定,庞大集团对其被调查的情况应当予以披露,但庞大集团并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年内两次卖店“粉饰”业绩

公开资料显示,庞大集团主营汽车销售服务,2011年上市。然而上市第二年,庞大集团巨亏8.25亿,令人咋舌。

此后,庞大集团尽管业绩有所回升,但扣非后净利仍不容乐观。2013年至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39.85亿、603.15亿、563.75亿、660.09亿、704.85亿,同比增长10.71%、-5.74%、-6.53%、17.09%、6.78%;净利润2.11亿、1.42亿、2.36亿、3.82亿、2.12亿,同比增长125.55%、-32.86%、66.6%、61.9%、-44.45%;扣非后净利润-4414.48%、-2.73亿、-3063.61万、1.95亿、-2.09亿。庞大集团上市七年来,仅2016年扣非净利润为正。

今年一季度,庞大集团业绩继续下滑,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41.23亿、同比下滑10.71%,净利润4579.73万,同比下滑60.82%。

现金流方面,2013年至2017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1.92亿、56.41亿、-16.13亿、11.31亿、-24.89亿。这也意味着近几年来庞大集团一直深陷主业亏损的泥潭。

值得一提的是,庞大集团上市后不断扩大资产规模,而公司资产负债率高居不下。2011年至2017年,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1.33%、85.89%、86.01%、81.90%、80.28%、81.52%、78.93%。

为缓解资金压力,庞大集团除了多次进行融资外,还通过卖店回笼资金。

5月14日,庞大集团抛出资产出售公告,公司拟向广汇汽车转让下属五家子公司赤峰奔驰、德州奔驰、唐山奔驰、邯郸奔驰及济南奔驰的100%股权。本次交易转让价款拟定为12.53亿元,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预计给本公司带来的收益为6.16亿元。

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上述五家4S店总资产达12.42亿元,净资产达5.89亿元,分别占庞大集团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为2.1%和4.4%,营业总收入为24.3亿元,约占报告期内庞大集团营业总收入的3.4%。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这已是庞大集团一年内第二次卖店“粉饰”业绩。早在2017年6月,庞大集团就通过出售旗下石家庄市誉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预计收益3576.84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继2017年5月17日份庞庆华控制的长城资管“清仓”减持1.07亿股公司股份后,截至目前庞庆华已质押所持99.98%公司股份。此外庞大集团三名高管在今年1月份减持157.5万股后,又有四名高管抛出不超过285万股的减持计划。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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