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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

2018-05-04 06:38:0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670元提高到715元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 吴薇)昨日,武汉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市城乡居民低保标准提高及《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情况。

据介绍,日前,武汉市政府召开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的城乡低保标准及其他困难人员救济标准。具体标准为: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670元提高到715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580元。城市特困人员、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340元提高至1430元;农村特困人员、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985元提高至1100元。集中养育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2145元提高至2300元。其他困难对象救济标准也一并提高。

同时,《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8年5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计划于7月1日起实施。修改《办法》旨在解决市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的现状,收好、管好、用好维修资金,不断改善市民居住环境。

修改后的《办法》强化了区、街在维修资金管理中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开发建设单位交存维修资金的归属,进一步明确专户管理银行责任,调整维修资金使用的审查模式,优化维修资金使用的表决方式,扩大应急使用范围并优化应急使用程序,进一步完善房屋转让时维修资金的处理方式。

比如,缩短办事时限,由区房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进行审核缩短为三个工作日进行备案;二是简化审核和拨付程序。实行资金预拨付制度,取消了市局核定程序,由区房管局直接发出划转资金通知。减少申请人多头跑路,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实现便民利民的目的。

在扩大了应急使用范围方面,将不需“双三分之二”业主表决通过的应急维修范围,由四项扩大到八项,即在原有消防功能障碍、电梯故障、屋面渗漏、外立面脱落等四种情形基础上增加了外墙严重渗漏、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故障、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共用排水设施设备功能障碍、供配电系统设施设备故障等事项。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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