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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转公司5月2日起启动市场分层调整工作

2018-04-26 04:19:16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黄聪)全国股转公司通过官网最新发布的“关于启动2018年市场分层调整工作的公告”显示,自5月2日起股转公司将正式启动2018年市场分层调整工作。这是新三板市场第三次实施分层,2016年新三板首次分层,创新层有953家企业,2017年第二次实施分层,1393家企业进入创新层。

拟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应当最迟于2018年4月27日前,经主办券商督导后,公开披露《分层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的相关制度;应当按照《分层管理办法》第7条的规定,设立董事会秘书并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资格证书。

拟进入和维持创新层的挂牌公司应当于5月7日至5月9日,通过主办券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支持平台”完成进入或维持创新层的申报。

市场分层是新三板“海量市场”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必然结果,其意义在于实现对挂牌公司的分类服务和管理,实现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投资者信息收集成本。其中,分层标准的设计是分层制度的核心,也是差异化制度安排的重要前提。

目前在创新层准入条件中,共有三套差异化财务标准,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至少应符合其中一项标准。三套标准包括:一是最近两年的净利润均不少于1000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

二是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6000万元;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

三是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或者竞价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

据了解,全国股转系统2018年调整分层将在官网公示创新层挂牌公司名单,在全国股转系统公示创新层初步筛选名单之日起3个转让日内,相关企业可以通过主办券商向全国股转系统提出异议。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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