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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两园”建设有了“生态环保标准”

2018-04-20 06:39:07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 (记者 徐靓丽)据武汉市环保局昨日提供的消息,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关于推进生态环保“新两园”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新思想新战略为引领,推进“新两园”生态化建设,大力发展经济效益高、低排放、低消耗、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促进“新两园”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现代产业园和科创小微企业园(下称“新两园”)的建设中,必须配套建有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收集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提档升级现有污水处理厂工艺。临湖园区可研究利用空气、湖水温差,解决部分办公、生产区域的空气冷热调节,促进节能节水。

现代产业园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暂存区,集中经营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回收利用,集中防范工业固体废物环境风险。

已经开展规划环评的“新两园”,适时开展跟踪环境影响评价,对符合准入要求的项目简化环评内容。科学确定基于园区环境质量稳定和改善原则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总量,落实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倍量或等量替代措施。落实武汉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有关要求,实行园区煤炭消耗总量控制,禁止新建、扩建燃煤设施。科创小微企业园严控排放大气污染物和异味的项目准入。污水处理和收集系统不完善的园区,应控制污水排放量较大的项目准入。“新两园”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准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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