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讯(记者 陈妮希)4月19日,武汉市工商局对外宣布,为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继去年3月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之后,即日起正式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新政。
为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武汉市工商局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破解市场主体“进易退难”瓶颈。
记者了解到,新政改革主要体现在缩短办理时限,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实行“审核合一”,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核准的,由一名受理人员当场受理、审核,即时准予注销登记,由原来的2个工作日缩短到当场办结。
此外,新政还对退出方式进行多样拓宽。可以由申请人主动申请注销退出,也可以由登记机关强制注销退出;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登记机关可通过口头方式申请注销,只需在登记机关出具的格式申请书签字确认,无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交回营业执照即可;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只需在申请书上注明,无需在报纸上登载声明作废公告,节约了登报费用。
据悉,此次新政适用范围主要针对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适用于武汉市范围内已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适用范围包括已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且有主管税务机关的个体工商户、港澳台个体工商户,以及被司法机关及有关部门依法限制办理注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不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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