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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469个国家自然保护区“大扫除”

2018-04-02 06:58:46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七部委联合启动“绿盾2018”专项行动

□本报记者 徐靓丽

3月27日,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科学院和国家海洋局等七部门在京联合召开“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绿盾2018”专项行动)部署视频会。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会上表示, “绿盾2018”专项行动是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后,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开展的一个重要专项行动。“绿盾2018”行动的首要任务,是对“绿盾2017”专项行动发现的老问题整改“回头看”,重点检查问题的整改进展、整改效果、销号情况和追责问责情况,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确保尚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效果不佳的重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通过持续深入开展绿盾专项行动,给自然保护区来一个“大扫除”,保护好自然保护区的“天生丽质”,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为自然生态系统留下休养生息的国土空间,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为推动实现建设美丽中国的奋斗目标筑牢生态根基。

去年关停取缔违法企业2460多家

绿盾专项行动是7个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首次在全国联合开展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首次实现对446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全覆盖,是我国自然保护区建立以来检查范围最广、查处问题最多、追查问责最严、整改力度最大的一次专项行动。绿盾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了自然保护区内采矿、采石、工矿企业和核心区、缓冲区内的旅游与水电开发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问题,发挥了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

去年,7个部委联合组成10个巡查组,对全国31个省(区、市)130个自然保护区的1300余处点位进行实地巡查,在省、市、县和保护区层面召开近百场座谈会、汇报会,督促地方查处问题,加快问题整改。其中,环保部门采用高分遥感影像、无人机、自然保护区移动监管APP等多种技术手段支持绿盾专项行动,分三批下达遥感问题清单,并及时搜集汇总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提供给巡查组或移交地方重点巡查督办。

据介绍,“绿盾2017”专项行动调查处理了20800多个涉及自然保护区的问题线索,关停取缔企业2460多家,强制拆除590多万平方米建筑设施;已整改完成13100多个问题,整改完成率62.8%,其他问题的整改和生态恢复措施正在落实。各地已对1100多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处理厅级干部60人、处级干部240多人。各地共废止与上位法不一致的相关地方性法律法规12部,修订51部,新制定颁布20多部,同时清理了一批部门政策文件。

2018年“新账旧账”一起算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生态环境部举行的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在“绿盾2017”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将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将检查对象扩展到了所有46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84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主要内容包括对“绿盾2017”专项行动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坚决查处自然保护区内新增违法违规问题、重点检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督办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等四方面,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落实管理责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充分发挥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

日前,七部委联合印发《“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绿盾2018”四大具体行动,排在首位的就是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回头看”。《方案》明确,针对“绿盾2017”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重点检查问题的整改进展、整改效果、销号情况和追责问责情况,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确保尚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效果不佳的重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方案》明确,依据环境保护部印发的遥感监测疑似问题清单(重点是2017年下半年新增和扩大的工矿开发以及核心区缓冲区内的旅游、水电开发等活动)、省级历年自查以及媒体披露、非政府组织和群众举报的信息等,组织开展国家级及省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进一步摸清问题底数,建立台账。

其中,专项行动将重点排查采矿(石)、采砂、工矿企业和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以及2017年以来新增和规模明显扩大的人类活动。

针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方案》明确,实行“拉条挂账、整改销号”,责令立即停止相关活动,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对涉及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要及时制定和实施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限期进行生态整治修复。

多地出台措施配合实施行动

长江商报记者采访发现,七部委召开“绿盾2018”专项行动部署视频会后,各地纷纷响应,出台措施配合实施行动。

3月27日,江西省组织召开部署视频会。江西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小平在会上表示,江西省将坚决落实“绿盾2018”专项行动新任务新要求,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 坚决查处自然保护区内新增违法违规问题;重点检查自然保护区管理责任不到位问题;严格督办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日前,甘肃省委召开常委会研究部署甘肃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会议强调,甘肃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7部门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尽快行动起来,抓紧制订《甘肃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紧盯问题、加强整改,把履责和追责结合起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3月29日,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启动会暨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第一季度交账会在武汉召开,这也标志着湖北省省级环保督察活动正式启动。省级环保督察是湖北省首次开展的环保领域全省性督察。

今年湖北省将分两批对中央环保督察未下沉的10个市州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4至5月,对黄石市、十堰市、咸宁市、恩施州等4个市(州)组织开展第1批省级环保督察。9至10月,对襄阳市、鄂州市、黄冈市、随州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等6个市(州)组织开展第2批省级环保督察,2019年实现督察全覆盖。

“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决策部署的一项具体要求,也是湖北省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湖北省环保厅负责人告诉长江商报记者,督察主要围绕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生态省及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情况、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等5个方面开展,重点查找各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这位负责人介绍,省级环保督察将组成督察组,实施进驻督察。督察工作按照督察进驻、督察报告、督察反馈、移交移送和整改落实等5个步骤组织实施。督察时间根据任务需要确定,原则上安排20天左右。督察组进驻被督察地后,及时发布督察公告,全程受理环境保护方面的群众来信来电。

对于督察情况,各督察组将形成督察报告,并按时限要求向被督察地反馈,督察反馈主要内容通过省级和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被督察地党委、政府要在省里反馈意见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送省委、省政府,抄送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通过省级和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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