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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来说法》第113期:判决不准离婚后非要等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吗?

2018-03-15 07:08:13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龚女士咨询:我和老公结婚两年多了。婚前我们没有身体接触,我以为是他尊重我,但意外的是,他可能有性冷淡的毛病,每年居然只和我有一两次性生活,导致我一直没有怀孕。我早就想离婚算了,但我母亲一直劝我不要轻易离婚。直到约三个月前,我才下定决定起诉离婚,但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破裂证据不足,判决不准离婚。我上网查了一下,说是没有必要上诉,否则只是浪费时间,等六个月重新起诉离婚,一般就可以判离了。前几天,我和我母亲回家拿私人物品时和他发生争执,他居然殴打了我们,后来报警了。伤情鉴定为轻微伤,派出所征求我们的意见后才没有拘留他。但我真想马上就和他离婚,为什么非要等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呢?

朋来律所解答:民事诉讼法只是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一般不能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这主要是为了给双方和好创造机会,给予一定的时间,但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则不受此限制。判决不准离婚后,他不仅没有努力和你修复感情,而且还殴打你和你母亲,这应该视为出现了新情况、新理由,你可以请求派出所出具相关材料说明在此期间他殴打你和你母亲的情况。有了这份情况说明,你就可以再次起诉离婚,不受六个月的限制了。

《朋来说法》第113期--本期解答由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提供法律支持,更多解答可登录85717171.cn或关注朋来说法微信公众号。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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