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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对监测数据造假行为零容忍

2018-02-12 06:16:37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上收环境监测事权,引入第三方监测避免环境数据造假 

□本报记者 徐靓丽

日前,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在环保部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除了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也进入了第二阶段,2018年全国将完成2050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运维,实现地表水环境质量主要指标的连续自动监测,实时数据国家与地方共享。他强调,为强化社会和公众监督举报,各地环保部门已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人为干预行为纳入当地“12369”举报受理平台。刘志全表示,数据质量是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对于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不管是弄虚作假还是干扰采样环境,环保部是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顺利实施

刘志全介绍,2016年环境保护部全面完成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1436个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开展运维,监测站点全部具备PM2.5等六项指标监测能力,有效提高了数据质量。

2017年,环境保护部分两个阶段推进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第一阶段,从2017年10月起,全国2050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面推行采测分离模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采样,并按新的机制进行分析化验,原始监测数据直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第二阶段,2018年完成2050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运维,实现地表水环境质量主要指标的连续自动监测,实时数据国家与地方共享。截至目前,采测分离实现平稳运行,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顺利实施。

刘志全表示,空气、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厘清了国家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化解了地方行政干预,减轻了基层压力和负担,实现了“谁考核、谁监测”,是我国环境质量监测机制的重大改革,切实保证了监测数据独立、客观、公正。

湖北全面启动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

湖北省环保厅监测处处长张文漫介绍,2017年,湖北省从体制机制层面入手,全面启动了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将全省97套县级空气自动站和第一批34座已建成的水质自动站的运维事权全部交由省厅委托社会机构实施专业化运维,实现“省级考核、省级监测”。 每年采取盲样考核、交叉抽测等方式,重点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等开展质控考核。

张文漫告诉长江商报记者,2017年以来湖北省环保厅多次组织对社会监测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严厉查处了一家社会监测机构数据弄虚作假问题,报请质监部门撤销该机构的检验检测资质。

据悉,2017年5月15日,湖北省环保厅会同黄冈市环保局对通过省级污染源智能监控系统发现的疑似在线监控数据造假点位——黄冈市重点排污单位湖北雄陶陶瓷有限公司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确实存在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违法问题。该公司在线监控设施的运维商为武汉华特安泰科技有限公司黄冈分公司。省、市、县三级环保、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于2017年5月15日连夜进行了调查取证。

2017年5月31日,浠水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废气超标排放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7月11日,浠水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废气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处罚款20万元。8月1日,浠水县环保局对该公司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26日期间废气排放超标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处罚金额520万元;9月25日,浠水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在线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处罚款100万元。同时,浠水县环保局将该公司评定为环境信用严重失信的黑标企业,协调多部门对其实行联合惩戒。

2017年5月19日,黄冈市环保局将该案移送至黄冈市公安局。浠水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了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湖北雄陶陶瓷有限公司安环部长姜某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为2万元;被告人武汉华特安泰科技有限公司黄冈分公司运维工程师舒某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为1.5万元。

对于全国各地的类似情况,刘志全表示,对于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不管是弄虚作假还是干扰采样环境,环境保护部都是零容忍的态度,态度坚决,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中办、国办于2017年9月印发的《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明确要求,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并对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负领导责任。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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