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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用停牌“自我调节”股价 专家建议统一股权质押标准

2018-02-09 07:15:15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近日,沪深两市多家上市公司发布停牌公告,停牌的主要原因是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触及平仓线、筹划重大事项等,且绝大多数均未披露重大事项的细节。专家认为,上市公司“任性”停牌会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利益,需要对此类行为给予惩罚,并设立对投资者的补偿制度。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的初衷是防止正在筹划或进行的上市公司重大活动事项导致股价的大幅波动,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然而,有的上市公司却用停牌来进行股价的“自我调节”,以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联储证券首席投资顾问胡晓辉表示,目前已有多家公司公告由于质押临近平仓线临时停牌。“从业务角度来看,股市剧烈波动对市场带来的压力十分巨大,而不一致标准、不统一监管对市场稳定会带来巨大挑战,防范系统金融风险需要统一监管。因此,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应统一,以减少不一致带来的风险。同时,也更便于管理。”

而对于上市公司的停牌行为,包括证监会、沪深交易所都有相关的规定。比如,2016年5月,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相关政策,,规定上市公司筹划重大重组事项的停牌,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其中沪市最长停牌5个月,深市最长停牌6个月。(证券日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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