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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初中毕业考和中考将“两合一” 考试结果“一考多用”,三好学生不再加分

2018-01-02 18:15:3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讯(记者 张衡)近日,省教育厅下发《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湖北将在初中阶段推行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高中招生录取机制。其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实行初中学生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结果“一考多用”。任何地区和学校不得另行组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选拔类考试。


“两考合一”不得另行组织考试

《意见》指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基本依据。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学生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结果“一考多用”。

湖北省教育厅介绍,传统的“中考”是指向单一的选拔类招生考试。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任何部门(学校)不得另行组织高中招生选拔性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为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在考试时间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实行“学完即考”。省教育厅介绍,生物、地理考试时间将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物化生实验操作等科目的考试时间由市(州)结合本地实际在初三年级下学期统筹安排。在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上,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并鼓励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避免过度竞争。

除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也将纳入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三好学生将不再加分

湖北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主要有统一招生、分配生招生、自主招生等招生方式。

《意见》指出,湖北将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按不低于80%的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的做法,分配生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禁止单独组织考试确定分配生资格,禁止面向已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再次组织选拔性考试。

自主招生政策只面向有办学特色的高中阶段学校,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自主招生的名额按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5%进行控制。《意见》要求,严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竞赛成绩作为自主招生资格前置条件和录取依据,严禁以自主招生名义“掐尖”、提前招生、降低要求招收“线下生”等。

《意见》要求,要减少和严控招生加分项目。省教育厅介绍,自2017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取消体育、艺术、科技创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学生的相关特长和突出表现等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改革何时实施?省教育厅介绍,从2017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确定宜昌市开展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市(州)从2018、2019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择时开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的试点。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开始,全省全面实施改革。

省教育厅表示,从2023年初中毕业年级开始,全省高中阶段学校全部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进行招生录取。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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