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12月22日,绝味食品发布公告称,因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公司被罚款60万元。
今年11月1日,“绝味鸭脖”推出的“双11”广告文案,涉及低俗内容,引来了公众和媒体的口诛笔伐。
而绝味鸭脖的“案底”,还远不止于此。据媒体统计,2017年1月份至今,绝味鸭脖官方微信号共有5篇推送涉嫌暗含低俗内容。如果再往前追溯,自2016年6月份以来,绝味鸭脖就不时推送标题低俗、字眼含性暗示、封面图打马赛克等类似文章。
或许,在绝味鸭脖看来,推送点带“刺激”的内容,是自己开动脑筋的创新之举。让绝味鸭脖没料到的是,这种针对不特定公众的广告行为,已经触犯了《广告法》。
如今,绝味鸭脖被处以60万元的罚款,但更深远的意义,还在罚款背后,这种营销方式,对其品牌带来的伤害不可低估。网上一项显示,“双11”文案风波过后,有75.1%的网友表示不会再购买绝味鸭脖食品。当这份60万元的罚款单曝光后,对这家企业的市场发展,绝不可能是一个利好消息。对于其他的企业,这种否定性评价,也是一种不能忽视的警示。(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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