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天常股份否认内控制度存重大缺陷

天常股份否认内控制度存重大缺陷

2017-11-15 06:57:50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被同行实名举报,“准上市公司”被迫暂缓发行

□本报记者 吴婷

因被同行实名举报并被媒体质疑,原定于14日发行申购的“准上市公司”天常股份被迫暂缓发行。

11月13日晚间,天常股份发布公告称,因出现媒体质疑事项,公司出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考虑,决定暂缓后续发行工作,原计划发行时间表将进行调整,暂停原计划于2017年11月14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将认真核查媒体质疑所涉事项。

天常股份表示,待媒体质疑所涉事项核查结束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将及时公告关于本次发行的后续事宜。

否认财务造假

据媒体报道,就在天常股份完成初步询价的11月8日,已成功拿到上市批文并且即将上市发行的天常股份突遭实名举报,新三板挂牌公司常州市宏发纵横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发新材”),以“诚信的名义”在上海召开天常股份IPO财务造假新闻发布会。

在发布会上,宏发新材公布了向证监会实名举报的证据,最核心的质疑包括三个方面,即天常股份诸多财务数据“打架”,存造假嫌疑;通过向关联方低于市场价采购设备,提高毛利率;业绩下滑不是暂时的,天常股份业绩增长不可持续。

宏发新材董秘仇志平对媒体表示,举报天常股份并不是两家公司有什么矛盾,只是对比两家公司的市场份额、营业收入后,发现净利润数据相差明显不合常理,这也是公司觉得有义务举报的原因。

对此,天常股份高层和保荐机构13日下午首度公开作出回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否认天常股份存在虚增利润的情况,并表示,目前国内A股上市有系统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清晰的审核程序,真实、准确、完整是公司进入资本市场的基本要求。除监管部门审核外,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也有益于保证上市公司的质量,保护广大中小企业投资者。宏发对天常股份IPO财务造假的质疑属于社会监督的一部分,但保荐机构关注的核心还是围绕拟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的基本要求。

天常股份多位高管也否认公司内控制度存在重大缺陷,并表示公司未发生因制度缺陷导致的重大经营失误。

对未来合作预期乐观

11月14日,长江商报记者就上述问题致电两家公司,但两家公司电话都未能接通。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宏发新材和天常股份属于同行,宏发新材营收净利甚至超过天常股份。

数据显示,天常股份2016年营收4.8亿,扣非净利润3700万。最近三年,95%至98%的销售客户都是风电叶片企业。而宏发新材2016年营收7.8亿,扣非净利润6300万。公开资料显示,公司风电用玻纤多轴向增强收入占比分别为76%、97%和98%。

两家公司不仅业务重合,产品相似度高,而且宏发新材大股东重庆国际还曾是天常股份的供应商。根据招股书显示,2014年重庆国际还是天常股份最大的供应商之一,占到了30.48%。

不过,据媒体报道,2015年风电行业出现“抢装”行情,风电用无碱玻纤尤其是高模量无碱玻纤供应出现紧张,重庆国际选择保证宏发新材的原材料供应,停了天常股份的供应。这也“迫使”天常股份选择美国供应商欧文斯科宁。2016年,欧文斯科宁的供应占比达到了72%,而原来大供应商重庆国际的采购占比降至零。

对于2016年以来重庆国际为何退出天常股份供应商体系的问题,天常股份表示,重庆国际是一家非常优秀的企业,非常期望能再次跟重庆国际建立起业务合作关系。2016年重庆国际退出公司供应商体系主要是由于2015年至2016年,其与重庆国际进行了多次谈判均未就无碱玻纤的供货合同达成一致。

天常股份公开表示,其和宏发新材同属江苏常州市的企业,而且还属于同行业,“可以说两家企业的成长和发展,带动了中国风电用玻纤织物的发展”。天常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美城回应称,与宏发新材之间更多是沟通交流方面的问题,两家公司不存在本质的分歧和矛盾,对未来合作预期表示乐观。陈美城还称,期待能尽快恢复与宏发新材大股东重庆国际的业务关系。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