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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新规 外卖商户需具有实体门店

2017-11-14 07:08:53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江楚雅)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外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记者梳理办法要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要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并公示,保证信息真实;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送餐过程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要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是否能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由地方政府决定。

网络餐饮服务促进了餐饮业的发展,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介绍:一是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入网餐饮服务者审查把关不严;二是部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不高,食品安全存在隐患;三是与传统餐饮服务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相比,网络餐饮服务由于经营主体和经营环节增加,涉及信息发布、第三方平台、线上线下结算、餐食配送等,法律关系更加复杂;四是监管难度较大。

针对此,饿了么在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餐饮新监管办法出台后,饿了么更是加大了平台的监管力度。

对于商户资质方面,目前按平台管理的要求分四阶段审核:对线上发布资质的审核、对餐厅线下门店进行真实性审核、驻地品控人员按比例抽取餐厅线下门店进行复审、请第三方合作机构对上线店铺做抽检,并公示抽检信息。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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