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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黄车”起诉“ofo小黄车” 双方接受调解

2017-11-10 07:17:50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柳莺)11月8日,“小黄车”起诉“ofo小黄车”侵犯商标一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原告要求ofo停用小黄车商标,ofo回应称原告系恶意注册商标;经过4个小时开庭后,双方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今年7月底,自称系“小黄车”商标所有权人的数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人科技”),一纸诉状将“ofo小黄车”的商标所有人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克洛克公司”)诉至法院。

被告拜克洛克公司方面表示,该公司使用“小黄车”是描述性善意合理使用,且使用在“自行车出租、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上,即便属于商标性使用,也不属于在原告涉案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上的使用。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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